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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溧阳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4日至4月30日,对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医保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基金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保76.57万人。低保、五保、优抚、城市三无等群体被及时纳入了医疗保障范围。
二是业务经办能力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医保部门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推行服务窗口绩效考核,全年业务经办能力及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从严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市医保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等工作,实现了我市“两定”机构巡查全覆盖。
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市医保部门在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方面。主要是2020年以前,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采取年初一次性方式缴纳保费,导致年度存在结构性少缴问题。
(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一是扩大基金使用范围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审计期间,相关经费已弥补到位;二是个别医院存在医保基金报销及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三)业务管理系统不完善。2020年我市金保系统接入常州,但截至审计时,系统调试尚未完全成功,业务数据存在技术接驳问题。
(四)医疗保险基金参保方面。一是个别人员已死亡,但被继续缴纳保费;二是个别人员重复参加医疗保险;三是个别单位对于生育保险缴纳义务未履行到位。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市医保部门应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持续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完善经办管理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市医保部门应深入推进智能审核系统运用,加大数据挖掘分析力度和深度。
(三)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市医保部门应对“两定”机构持续开展全方位抽查、巡查、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