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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面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备案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程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完成年度报告编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开展。二是推动公开范围扩大化。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主动向社会征求深化竹箦1号公路旅游发展的问题建议,提升公众社会治理参与度。三是推动公开方式多样化。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信息;通过与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合作,积极发布竹箦相关内容。同时,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管理,原则上每日更新,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与群众实时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服务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形式不符合要求,部分单位对一些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不多等。
2021年,我镇将按照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我镇将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阳光政府的需要,是提高行政效能的举措,是服务公众的重要载体,更是我市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度。《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为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我镇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应主动公开的要全面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同时,已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将按照要求定期及时送交市档案局。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便捷度。我镇将认真对照《条例》和考核要求,继续加大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要结合实际在相应的公共场所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拓宽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增加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0年竹箦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出建议5件,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