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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溧阳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溧委发〔2021〕19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教育核心竞争力,打造溧阳教育新名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满意度,经研究,决定组织学校制定三年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学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溧阳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本校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能为必可成”的踏实作风和“团结、实干、开放、创新”的精神内核,以学校高质量发展助推溧阳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为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制定原则
1.自主性原则。立足校情,自主确定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策略,在传承中体现革新,构建学校自我评估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达成的实时监控及调整。
2.前瞻性原则。要牢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理清教育在新时代的目标定位,符合教育现代化发展方向,把服务学生发展、助推教师成长、丰富学校内涵作为重要任务。
3.可行性原则。既要着眼于学校整体发展,又要考虑推进工作的连续性、阶段性,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具有可操作性。
4.服务性原则。要着眼于服务溧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规划学校高质量发展路径,打破“校级思维”,体现教育担当。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1.分析现状
学校要充分认识制定三年发展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过程作为谋划学校主动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溧阳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深刻剖析学校发展优势和影响学校发展制约因素,明确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科学起点。
2.科学规划
各校要成立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协同推进,科学规划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和制定达成目标的具体举措。各校要在同类学校中合理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既不能放低标准放松要求,也不要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精准定位,突出重点,认真梳理三年发展十件实事,彰显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品质。
3.充分论证
学校要统一思想,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主动作为。各学校行动计划的拟定要组织教职员工全员参与,邀请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共同谋划,充分发扬民主,多次酝酿和讨论,取得广泛认同和支持。
4.材料上报
(1)各学校发展三年(2021-2023学年)行动计划、三年发展十件实事(附件1)于9月底前上报,以学校名称命名并打包发送电子稿至下列邮箱:
幼儿园发送至幼教办:383050388@qq.com;联系人:沈丹婷
中学发送至基教科:939857119@qq.com; 联系人:史兰萍
小学发送至督导室:910727180@qq.com; 联系人:花惠娟
职业教育发送至职社科:1439158@qqcom; 联系人:潘春明
(2)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重点任务要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的时序进度。学校三年发展十件实事以表格形式梳理罗列(见附件1),形象进度以学年为跨度,清晰描述关键节点要完成实施的目标任务,强化发展目标达成过程。
(3)三年行动计划行文格式详见附件2。
5.审核汇总
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实施由局办公室扎口管理,相关科室分学段具体负责:学前教育办公室负责幼儿园,基础教育科负责中学,督导室负责小学,职社科负责职业教育,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参与指导、督查、考核。
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将作为局对学校三年内主动发展的重要考评内容。
6.优化考评
局将采用过程性、诊断性与终结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主动发展进行考评,把义务教育学校考核、幼儿园年检、综合督导评估、高中行政视导等考核情况作为过程评价依据。局将通过集中展评、现场答辩等方式评选工作创新奖和教育贡献奖,促进各学校对标找差,主动发展。
五、时间安排
7月中旬—9月中旬:学校制订2021-2023学年行动计划,梳理学校发展十件实事;
9月下旬:学校上报材料;
10月:局组织审核,学校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11月:组织交流。
附件:
1.学校三年发展十件实事
2.三年行动计划行文格式
溧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