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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兴分局接到群众来访,申诉人称自己13周岁的孩子(身高170cm)李某私自用压岁钱在上兴某手机店购买了1部智能手机,价值1350元。申诉人曾要求手机店全额退款,沟通无果后报警处理,依旧无法解决。
接诉后,上兴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约谈手机店负责人,并掌握事情来龙去脉。原来该负责人销售手机的时候,并不知晓李某是未成年人,因李某谎称身份证落在家中,故手机店未帮其办理手机卡。当申诉人找该负责人理论时,情绪激动,并对其进行言语攻击,手机店负责人当即拒绝退款。
鉴于双方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工作人员分别开展调解工作,手机店负责人表示手机已经激活而且手机附件均已丢失,只能按550元的价格回收。
经多次上门法律普及并积极沟通后,最终达成消费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事后,上兴分局副科长方应强表示,调解虽不易,多跑跑、多讲讲还是有成效的,能就地解决的消费纠纷,没必要对簿公堂。
在此,上兴分局提醒,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发现未成年人上门做出超出其年龄、认知能力的消费行为时,理应劝阻。同时,建议广大家长:平时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不可炫富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