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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8〕22号)精神,为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升国资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决定将市征收办房屋资产194套移交至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征收办在收到通知后积极应对,迅速成立产权清理工作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方位推进国有资产办证工作,因该194处房产多数为年代久远的老房屋,未办理过产权登记手续,为此市征收办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在办理产权证书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在办证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工作繁琐、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办证小组人员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整理办证的相关资料,多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协商沟通。截至4月15日,已办理不动产证108套,其它房屋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