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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日期: 2021-07-12 浏览次数:    来源:融媒体中心  字号:〖
 

2017年11月17日,这是一个必将载入溧阳史册的日子。这一天,溧阳市以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这块来之不易的奖牌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心血和汗水,铭刻了溧阳发展的光荣与梦想。

早在2014年,中央文明委提出,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始,要在县级市中开展争创活动。但前提条件是,该县市必须是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百强县市。对照条件,溧阳市符合争创条件。当年,溧阳市被江苏省推选为12个有创建资格的县级城市之一。

2015年2月,溧阳市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由此,市委、市政府乘势而上将创建工作提到推动城市内涵发展的战略高度,及时召开了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暨老小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出台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有关单位。

2015年8月21日,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创建工作总指挥,市委宣传部部长等任副总指挥,布局九大工作组为核心的组织架构,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市上下汇聚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形成“全域一体,城乡同创”的工作格局。

2016年7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十三五”规划时期全市“三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全域旅游开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一,明确提出“保八争六”的创建目标。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行动中,实施城市建设提升工程、城市管理精细工程、城市素质文明工程、民生实事惠民工程,在城区扎实开展市容环境、道路交通等19项整治行动,在农村深入推进“践行核心价值,培育文明乡风”等15项主题活动;每季度由第三方测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对存在问题实行点对点视频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和鞭策创建工作争先抢位。同年12月,经省文明办暗访测评,溧阳市由原全省12个提名城市排名垫底跃居第六位。

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确立为年度工作主题之一,先后召开文明城市攻坚年动员大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大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大会,确立了“锚定前三名,创成文明城”工作目标。开通“我爱我家”城市管理市民互动平台,推行主次干道路长制管理,对市容环境、道路交通、社区管理等12个创建重点难点开展再整治、再攻坚,深入推进品质提升、功能完善、管理提质、交通通畅、美丽镇村五大工程。

三年中,完成了博物馆、规划馆、档案馆、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一中心”建设;完成了南环东路、天目湖大道等8.1万平方米大型绿地建设;完成了宋团城滨水休闲绿带改造、天目湖大道和永平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综合整治老小区29个,改造城中村5个、市政道路9条,新建改建菜场15个,增加停车泊位5200多个;市级机关69个责任部门和单位以路长制方式管理城区主次干道74条,拆解“僵尸船”181艘,整治脏乱差、管理混乱场所11处,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5万余个;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群、“志愿溧阳”微信公众号,整合志愿组织资源,13.7万人在江苏志愿平台注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200余项,“百姓议事堂”“诚信广场”等建设亮点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发放市民文明手册16万余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9个、文明镇村13个,常州市文明单位83个,评选出“最美家庭”160户、星级文明户215户。

2017年7月,溧阳市以全省创建城市测评成绩第一名参评全国文明城市;11月1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溧阳市“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也是对一座城市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评价。溧阳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仅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和品质,锤炼了干部队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政治品格和过硬作风,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更为可贵的是熔炼凝聚成“变不可能为可能”的自信自强精神,提振了全市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