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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溧阳市耕地保护责目标考核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8-06 浏览次数:    来源:政府办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溧阳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5号),《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常政办发〔2018〕122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制度,2019年8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溧阳市耕地保护责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明确了我市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耕地保护任务,及时发现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提出整改措施提供依据。保障了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责任人以及主要职责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溧阳市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护
  (二)原则: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并重的原则。
  (三)责任人: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对溧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土地整改整治项目后期的管护负责。
  三、关于如何进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一)市政府对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二)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内容
  (一)考核指标:市政府根据溧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结合乡镇(街道)的生态退耕、灾难耕地、易地调剂补充耕地等实际情况,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
  (二)考核依据: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数据,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分等定级成果。
  (三)各镇(街道)组织自查。并向考核部门报送自查情况,考核部门报送市政府,审定后纳入期末考核。
  五、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结果
  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审计部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积极: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耕地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及项目、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资金,耕地保护激励。
  (二)消极: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应当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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