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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溧阳市溯源追踪体系准入、退出机制
发布日期: 2020-12-21 浏览次数:    来源:商务局  字号:〖
 

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溧阳市溯源追踪体系准入、退出机制

项目实施单位:江苏立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溧阳市溯源追踪体系准入、退出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落实农业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溧阳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溯源企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本机制。

一、合作原则

充分利用现在农产品标准化打造成果和溯源追踪技术的结合应用,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把控能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紧密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构建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

二、溯源企业准入标准机制

具备溯源打造建设的企业应具备以下三点方可准入合作。

(一)基本要求

第一条 初级农产品流通标准需符合《溧阳市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文件标准》。

第二条 企业或合作社有合法、正规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种植规模化。

1.农业企业种植基地面积≥300亩。

第四条 养殖规模化。

1.家禽养殖如猪、牛、羊规模≥100头,鸡、鸡≥1000只;

2.特种养殖按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条 产品取得“食品安全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中的一项或几项。

第六条 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品质和美誉度、较大的市场份额或发展空间,在当地农业或经济中有重要地位。

(二)产品标准

1.有机食品(通过有机认证的食品)

2.天然食品(野生,生长过程无人工干预)

3.生态化种植(不使用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等有损于农产品生长、食用的有害物质)

4.生态“三无”养殖(无激素,抗生素,生长调节剂,(国家强制要求的疫苗除外))

5零添加制作(选用来源清楚,品质可靠的原材料,制作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添加剂,反式脂肪,人工合成色素甜味剂等)

(三)企业标准

1.企业生产、供货能力强;

2.企业产品质量管控组织完善;

3.企业标准化生产水平高;

4.企业信誉良好;

5.企业积极性、配合度高。

三、溯源企业退出机制

(一)实行溯源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将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农产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在溯源农产品销售流通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为不安全农产品,实行警告整改;情节严重的直接给予退出。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农产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保质期限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农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农产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农产品相混淆,使购买专利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农产品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在溯源产品建设实施过程中,溯源企业不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时,或提供信息资料不完整或者不配的的企业,溯源运营商直接给予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