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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金山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溧阳市社渚镇金庄村委谷山村
项目基本概况:公司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计划生产等因素,拟投资8000多万元,购置环保型旋回破碎机、螺旋洗砂机、脱浆机、细砂提取机、输送带等设备,进行环保节能技术改造,全厂产能保持不变。
1.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农肥。筛分、冲洗等废水精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投料、破碎、堆存、筛分工段产生的分餐利用喷水抑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备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撒落的物料,保持路面整洁。定时对厂区路面进行洒水抑尘。。
3.噪声:破碎机、振动筛(水筛)、洗砂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沉淀池泥渣、污泥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