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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1年4月29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1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中牧机械有限公司成套饲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83号
2021年4月29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马赫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84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超强链条制造有限公司链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85号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车载3D曲面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86号
常溧环审[2021]83号-江苏中牧机械有限公司成套饲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项目报告表批复.pdf常溧环审[2021]84号-江苏马赫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复.pdf常溧环审[2021]85号-溧阳市超强链条制造有限公司链条生产项目报告表批复.pdf常溧环审[2021]86号-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车载3D曲面玻璃项目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