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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级组织经济行为,控制村级财务风险,按照“管代分离、规范核算、多方审核、强化监管”的原则,现将镇会计服务站岗位职责明确如下,请认真对照执行。
一、机构设置
上兴镇会计服务站属于镇农村工作局的内设机构,专职从事村级集体财务会计核算,承担代理记账职能和村组集体资金的管理,会计服务站接受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的业务指导。
二、人员配置
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本镇村集体经济规模以及经济业务工作量情况,我镇会计服务站配置人员8人,其中负责人1名,主办会计1名,出纳会计1名,代理记账人员5人。
三、工作职责
会计服务站职责:负责代理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工作。主要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做好村级财务档案管理(考虑到农村工作局档案条件的实际情况,村级档案原则上由各村委负责归档、保管),同时根据需要提供各种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统计资料,为集体收益分配提供核算依据。配合开展日常财务监督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会计服务站负责人职责:对照会计服务站职能完成每年对记账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检查记账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负责村级取款审核等工作。
会计服务站主办会计职责:根据村级代管资金初步审核各村取款手续,负责牵头核对各村代管款余额,编制各类财务报表,保管银行支票密码器等。
会计服务站出纳职责:负责办理各村取款业务,配合核对各村代管款余额,核对银行余额,及时对接财政业务。
会计服务站记账会计职责:按制度要求规范记账核算,做到“帐帐、帐据、帐表、帐款、账物”五相符,认真编制报表,及时反映会计信息等。
村会计职责:按照财务文件规范财务行为,负责行政村日常收付款业务,对发生业务的原始票据初审后每月及时到会计服务站报账等,配合会计服务站日常事务,牵头村“三资三化”等工作。
四、职级待遇和经费来源
会计服务站负责人一般由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兼任。其中,在编人员不享受任何特殊岗位津补贴,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年村会计的工资标准并结合岗位责任考核执行(原则上不得高于编外用工的部门正职待遇),返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镇政府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规定执行。会计服务站人员的待遇和必要的办公费、培训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会计服务站必须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服务职责受村委委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五、考核制度
会计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并经市农业农村局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记账人必须按照有关财经制度和市、镇的财务制度进行记账。镇农村财务监管小组制定会计服务站人员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建立严明的奖罚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
六、加大监管力度
成立上兴镇农村财务监管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及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组织科等部门相关同志组成。
监管小组按月或者按季或者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财务进行随机抽查或者全面检查,每年检查或者抽查次数不少于四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汇报监管小组,实行追责,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不定期对村代管资金检查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率,提出农村财务管理建议,负责财政涉农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和监管。
镇纪委负责对农村的财务年终审计、必要的专题审计、离任审计等,如需要可以邀请专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附件:上兴镇会计服务站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溧阳市上兴镇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
上兴镇会计服务站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上兴镇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含主办、出纳、记账会计)。
二、考核内容
从业资格、制度执行、财务核算、台账管理、财务公开、农经报表等方面。每年具体考核细则由农村工作局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订落实。
三、考核方法
采用100分计分法(详见考核细则)对考核对象实行绩效考核,既全年工资报酬=当年村会计的平均工资水平*考核分数÷100。
四、组织实施
每年年底在各代理会计自评基础上,农村工作局牵头组织各有关人员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
五、奖罚机制
代理会计未按规定办理账务,并出现村财务不能正常运作,引发不稳定因素,不得参评各类先进个人。
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或违反规定接受服务对象吃请、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的,将予以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百分考核细则
1.对内容不真实,票据不合规、报销手续不齐全的开支票据,未按规定审批的原始凭证给予入账的:(10分,发生1笔扣1分)
2.未及时书面记录,反馈原始凭证审核情况,影响所代理村“三资”管理工作的:(10分,发生1笔扣2分)
3.所代理村“三资”台账不齐全的,会计档案不完整的:(10分,1个村扣2分)
4.1000元以上未按规定办理银行转账结算而采用现金支付的:(5分,发生1次扣1分)
5.未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或因核算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5分,发生1笔扣1分)
6.违反规定擅自将所代理村档案提供外单位人员查(借)阅的:(5分,酌情扣分)
7.因保管失职造成档案资料遗失或损毁的:(3分,酌情扣分)
8.未对村报账员的收款收据进行定期核对盘点,统一收款收据领用、保管、使用和核销监管不到位的:(10分,酌情扣分)
9.未按时向村提供农村“三资”公开资料的,未按规定及时将代理村财务报表传送到“三资”公开平台的:(5分,发生1次扣1分)
10.发现“三资”管理问题或违规行为未予以制止、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未及时向镇街分管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的:(8分,发生1次扣2分)
11.未按操作要求开展村级财务电算化或网络化管理,造成核算错误和电子数据丢失损坏的:(5分,每发生1次1分)
12.未按时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未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和培训学习的:(5分,酌情扣分)
13.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所代理村了解村集体经济情况,下村后要有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下村时间、联系人和工作内容并留影等:(4分,少一次扣1分)
14.所代理村出现村干部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问题被查处的:(5分,发生一件扣5分)
15.书村级、村会计满意度测评:(10分,酌情扣分)
七、每年具体考核细则由农村工作局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订落实。
八、本办法由农村工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上级机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上兴镇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考核评分表
所属年度:2022年度
代理会计姓名:
代理村数: 个村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标准分扣完为止)
自评分
考核分
1
对内容不真实、票据不合规、报销手续不齐全,未按规定审批的原始凭证予以入账的
10
2
未及时书面记录、反馈原始凭证审核情况,影响被代理村“三资”管理工作的
3
所代理村“三资”台账不齐全,会计档案不完整的
4
未执行村务卡规定的
5
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或因核算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6
违反规定擅自将所代理村档案向外单位人员查(借)阅的
7
因保管失误造成资料遗失或损毁的
8
未对报账员的收款收据进行定期核对盘点,统一收款收据领用、保管、使用和核销监管不到位的
9
未及时向村提供农村“三资”公开资料的,未按规定及时将代理村财务报表传送到“三资”公开平台的
发现“三资”管理问题或违规行为未予以制止、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未及时向镇街分管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的
11
未按操作要求开展村级财务电算化或网络化管理,造成核算错误和电子数据丢失损坏的
12
未按时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未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和培训学习的
13
每月少于1次到所代理村了解村经济活动并记录不完整的
14
所代理村出现村干部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问题被查处的
15
书村级、村会计满意度测评
合计
100
农村工作局考核意见:
镇分管领导考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