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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部门:
当前,正处于春季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各级部署,依照溧阳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的《2022年溧阳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溧动防指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 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等经营性场所
畜禽养殖防疫普查表
3. 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畜禽养殖调查摸底汇总表
4. 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动物防疫行动免疫接种记录表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更是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期。为组织实施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新城疫、羊痘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各村要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扎实配合推进农村地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统筹做好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防控工作。
二、实施内容
(一)免疫类型。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象:鸡、鸭、鹅等人工饲养禽类。疫苗品种: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2.新城疫。免疫对象:鸡。疫苗品种:新城疫弱毒活疫苗。
3.猪瘟。免疫对象:猪。疫苗品种:猪瘟活疫苗。
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对象:猪。疫苗品种: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
5.牲畜口蹄疫。免疫对象:猪、牛、羊。疫苗品种: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O型合成肽疫苗。
6.小反刍兽疫。免疫对象:羊。疫苗品种: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7.狂犬病。免疫对象:犬。疫苗品种:狂犬病灭活疫苗。
(二)免疫程序。散养畜禽在春季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养殖户按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等情况,制订免疫程序上报备案后实施免疫。试点施行“先打后补”规模养殖企业依照上级政策方案自行开展免疫工作。
(三)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四)免疫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猪瘟、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后21天,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28天后,可开展实验室免疫效价判定。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各村做好组织发动,配合农村工作局、旅游发展局、兽医站做好前期基础数据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填写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等经营性场所普查表(附件2)、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畜禽养殖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3),于3月8日前汇总至兽医站。兽医站做好疫苗、注射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村级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3月11日至4月20日)。各村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积极组织配合村级防疫人员对辖区内畜禽实施集中免疫。兽医站要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养殖户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三)自查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兽医站对已免畜禽开展免疫抗体采样监测。各村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依据免疫抗体监测反馈结果,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养殖户及时联系村级防疫人员进行补免,同时对村级防疫人员填写的春防免疫记录表(附件4)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于4月25日前交兽医站汇总。联系人:肖静燕,联系电话:87468582。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推动春防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春防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业务指导。兽医站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业务指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不断提升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规范物资管理。兽医站要在各村调查摸底的养殖数据基础上及时组织协调所需防疫物资,严格执行疫苗、耳标、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杜绝浪费。
(四)组织领导督查。各村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将在4月中旬结合抗体采样监测对春防工作组织现场走访督查。
附件2
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等经营性场所畜禽养殖防疫普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场所名称
场所性质
(家庭农场、
农家乐、其他(备注))
场所地址
(详细到村)
经度
纬度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饲养
品种
数量
动物
来源
是否免疫
(若免疫请注明
免疫病种)
包片
包场
兽医
兽医联系方式
附件3
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畜禽养殖调查摸底汇总表
行政村(盖章): 单位:头、羽
自然村名
猪
牛
羊
鸡
鸭
鹅
鸽
犬
存栏数
合 计
附件4
2022年天目湖镇春季动物防疫行动免疫接种记录表
村委(盖章) 村组 负责人(签字) 防疫员(签字) 时间
养殖户
禽流感
新城疫
蓝耳病
猪瘟
口蹄疫
小反刍兽疫
狂犬病
联系电话
特禽
天目湖镇(区)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