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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溧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2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3. 2022年溧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2022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
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溧阳交通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为契机,深化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科技引领、提高监管效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为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基本思路
树牢一个理念,落实两项行动,聚焦四方面重点,夯实八个基础,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个理念:就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两项行动:就是开展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专项整治“1+2+9”各项目标。以全面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4月份至二十大胜利闭幕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方面重点:聚焦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运营、水上(港口)交通和工程建设四个交通安全重点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排除重大风险和安全管理漏洞。
八个基础:完善安全制度体系建设,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科技兴安支撑,健全双重预防体系,严肃安全监管执法,做好重点时段防范,大力提升应急能力,全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运输方面。完善驾驶员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和“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应用,配合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定期抽检工作。强化危险品运输监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多部门协同,督促装货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五必查”制度,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范围内小批量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配送管理工作。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罐车定期检验制度。持续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挂靠清理,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货物无证运输、普货车辆违法运输危化品、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稳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对严重超载车辆实施“一超四罚”。
(二)基础设施运营方面。扎实推进1号公路及农路提档升级,年内建设1号公路5公里,提档升级20公里,实施通镇村公交道路“黑色化”50公里,县道路面维修13万平方米,乡道路面维修3万平方米,改造农危桥7座。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桥梁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持续推动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一路三方”工作机制,会同公安部门对233国道及002县道溧阳段2处路段开展联合深度调查和联合处置。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从严落实铁路“双段长制”工作要求,推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运作。深入排查治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风险,有效整治重大隐患,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整治不符合标准安全防护距离的隐患。
(三)水上安全方面。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中河、大溪河等航道20座桥梁防撞设施建设,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加强船舶载运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载运危化品船舶禁航要求,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及内河船涉海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实现动态清零。聚焦港口经营安全,深入推进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运行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港口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加强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危险货物港口储运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做好事故和重大险情立档评估。动态梳理取消一年以上未作业的危险货物货种作业许可,严格港口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快探索应用港口危化品码头高质量选船(车)机制,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督促港口企业特别是小、散、远港口企业加强对外包项目、出租场所和设施设备从严管理,严肃查处“一包了之、不管不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坚决一查到底,必要时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推动普货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根本性好转。
(四)工程建设方面。持续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等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督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平安工地示范创建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举措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等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和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年度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不同管理层级设置针对性学习课程,提升培训质量。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加强常态化事故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从4月份起,通过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导、“回头看”等行动,织牢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提升三年行动质量。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将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最新部署。系统梳理前期整治阶段建立的任务台账,逐项对标清查,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等,补充完善整治措施,加强过程检查,努力补齐行业安全生产短板,确保收官之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为引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倒排时限进度,强化集中攻坚,形成监管合力。分析总结三年行动实效,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为基础,突出预防和应急在安全安全管理中的位置,强化宣传、执法、科技等手段在安全管理中的运用,针对性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系统梳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机制,优化完善评价内容,对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综合评价,最大限度地反应各单位的真是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安全信用评价,以“苏水安澜”行动为契机,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将安全检查数据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探索安全生产负面信用清单,依托信用评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事中事后过程监管的时效性,建立基于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不断夯实交通运输本质安全。
2、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探索全系统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修订印发局安委会工作职责,细化完善局领导安全职责分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工作重点事项清单、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局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检查指导作用,对问题隐患突出、事故苗头明显的部门和企业,按照警示约谈等三项制度强化监管,不断提升治理效能。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学习应用省级《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手册》,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真正将责任压实至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强化科技兴安支撑。深化“科技兴安”支撑保障,加快应用升级后的“两客一危”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实现分路段、分车型限速报警功能,探索推进重型载货汽车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强化运输过程管理,提升车辆安全性能。进一步强化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应用,完善“一车三方”源头监管、基础信息共享、隐患抄告督办、部门联动检查、违法违规列管、安全行车提示等制度,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强化公路水运工程重点建设安全数据中心收集、运用,利用大数据来寻找规律发现隐患,强化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探索运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智能教育云平台,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4、健全双重预防体系。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意见》,深入实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从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关。坚持每季度摸排重大风险,严格管控重大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制,助推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并有效控制增量。落实城乡客运、城市公交风险、水上危化品、农村公路等领域风险管控指南,指导行业企业逐步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5、严肃安全监管执法。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详见附件2),坚持“日常+重点”相结合,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和暗访检查为主,按季度组织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检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非法营运、水上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健全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高效处置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6、做好重点时段防范。抓好春运、全国两会、冬奥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风险管控和重要风险因素变化等实际,提前进行安全形势会商研判和预测预警。每月组织开展行业不稳定因素排查,突出抓好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公路水运建设施工领域的维稳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内保治安、社会综合治理、反恐防范、扫黑除恶等工作,抓好夏季高温、汛期、台风、雨雪冰冻及大气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确保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形势平稳。对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应评尽评。认真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持续推进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整治以及季节性火灾防控,提高行业消防安全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
7、大力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公交运行安全保障。完成市级专项预案修编,完善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全系统层层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依法从严惩处事故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强化3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重点行业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助力提升市级应急突发事件救援处置能力。
8、全力营造安全氛围。按照安全生产“五进”宣传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周”“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以及“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参加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培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业务水平。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鼓励引导企业配齐配足专业安全管理力量;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文化示范创建,积极培树港口行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思想上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工作上绝不能有丝毫放松,力度上绝不能有丝毫减弱,抓常抓细、抓牢抓实、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共同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大局。
(二)加强监督考核。局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定期进行通报和督办,对督导和通报仍无改观的,将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追究责任、被市局约谈或被重点监管的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附件2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任务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一)工作重点
1
道路运输
方面
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和“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应用。
行业科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2
配合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定期抽检工作。
3
强化危险品运输监管,多部门协同,督促装货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五必查”制度,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
4
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范围内小批量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配送管理工作。
5
持续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挂靠清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罐车定期检验制度。
6
开展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货物无证运输、普货车辆违法运输危化品、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7
会同公安部门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稳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对严重超载车辆实施“一超四罚”。
8
基础设施
运营方面
扎实推进1号公路及农路提档升级,年内建设1号公路5公里,提档升级20公里,实施通镇村公交道路“黑色化”50公里,县道路面维修13万平方米,乡道路面维修3万平方米,改造农危桥7座。
公路中心
农路办
9
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
10
深化“一路三方”工作机制,会同公安部门对233国道及002县道溧阳段2处路段开展联合深度调查和联合处置。
法规科
11
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
12
落实铁路“双段长制”工作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风险,有效整治重大隐患,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整治不符合标准安全防护距离的隐患。
市高指
13
水上安全
实施中河、大溪河等航道20座桥梁防撞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
港航中心
14
加强船舶载运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落实载运危化品船舶禁航要求,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及内河船涉海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三无”船舶动态清零。
15
水上安全方面
深入推进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运行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港口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加强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危险货物港口储运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做好事故和重大险情立档评估。
16
动态梳理取消一年以上未作业的危险货物货种作业许可,严格港口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坚决一查到底,必要时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推动普货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根本性好转。
17
强化吊机等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港口企业特别是小、散、远港口企业加强对外包项目、出租场所和设施设备从严管理,严肃查处“一包了之、不管不问”等违法违规行为。
18
加快探索应用港口危化品码头高质量选船(车)机制。
19
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20
工程建设
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等活动,全面贯彻《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每季度组织开展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督查,将平安工地示范创建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常态化管理。
工程科
交建中心
(二)工作举措
21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等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和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安全科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年度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不同管理层级设置针对性学习课程,提升培训质量。
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加强常态化事故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22
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从4月份起,通过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导、“回头看”等行动,织牢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3
提升三年行动质量
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将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最新部署。
24
系统梳理前期整治阶段建立的任务台账,逐项对标清查,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等,补充完善整治措施,加强过程检查,努力补齐行业安全生产短板,确保收官之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25
分析总结三年行动实效,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6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系统梳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范。
27
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机制,优化完善评价内容,对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综合评价,最大限度地反应各单位的真是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局安委办
28
不断深化安全信用评价,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将安全检查数据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探索安全生产负面信用清单,依托信用评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事中事后过程监管的时效性,建立基于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29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探索全系统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边界。
30
修订印发局安委会工作职责,细化完善局领导安全职责分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工作重点事项清单、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31
充分发挥局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检查指导作用,对问题隐患突出、事故苗头明显的部门和企业,按照警示约谈等三项制度强化监管。
32
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学习应用省级《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手册》,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真正将责任压实至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3
强化科技兴安支撑
加快应用升级后的“两客一危”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实现分路段、分车型限速报警功能,探索推进重型载货汽车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强化运输过程管理,提升车辆安全性能。
34
进一步强化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应用,完善“一车三方”源头监管、基础信息共享、隐患抄告督办、部门联动检查、违法违规列管、安全行车提示等制度,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
35
强化公路水运工程重点建设安全数据中心收集、运用,利用大数据来寻找规律发现隐患,强化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6
探索运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智能教育云平台,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37
健全双重预防体系
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坚持每季度摸排重大风险,严格管控重大交通运输安全风险。
38
从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关,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
39
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制,助推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并有效控制增量。
40
落实城乡客运、城市公交风险、水上危化品、农村公路等领域风险管控指南,指导行业企业逐步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41
严肃安全监管执法
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坚持“日常+重点”相结合,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和暗访检查为主,按季度组织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检查。
按检查计划分工
42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非法营运、水上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43
健全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高效处置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44
做好重点时段防范
抓好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风险管控和重要风险因素变化等实际,提前进行安全形势会商研判和预测预警。
45
抓好夏季高温、汛期、台风、雨雪冰冻及大气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
46
每月组织开展行业不稳定因素排查,突出抓好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公路水运建设施工领域的维稳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内保治安、社会综合治理、反恐防范、扫黑除恶等工作。
47
对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应评尽评。
48
认真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持续推进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整治以及季节性火灾防控,提高行业消防安全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
49
大力提升应急能力
加强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公交运行安全保障。
50
完成市级专项预案修编,完善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全系统层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依法从严惩处事故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
51
强化3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重点行业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
52
全力营造安全氛围
按照安全生产“五进”宣传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周”“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以及“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53
适时组织、参加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培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54
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鼓励引导企业配齐配足专业安全管理力量;
55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文化示范创建,积极培树港口行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效应。
附件3
2022年溧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 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 牵头单位:局安委办
3.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4.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重点时段、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1. 检查时间:4月—12月不定期组织
2. 牵头单位:局工程科
3.责任单位:交通执法大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交建中心、农路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检查内容: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航道、公用港口基础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事故多发路段,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航道淤积、通航构筑物、大堤滑落、通航桥梁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
三、“两客一危”、公交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1. 检查时间:每季度最后1个月
2. 牵头单位:局行业管理科
3.责任单位:交通执法大队、运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检查内容:“两客一危”、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许可条件等。主要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对车辆的日常保养、技术等级保持、二级维护、动态监管情况,利用小程序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测试。
四、港口重点企业安全巡查
1. 检查时间:4月—11月
3.责任单位:交通执法大队、港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检查内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许可经营条件满足等情况。主要包括:码头吊机作业安全隔离、现场指挥落实情况,码头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备案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情况,作为装货人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五必查”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配备情况。
五、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1. 检查时间:4—10月
3.责任单位:港航中心、交通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检查内容: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执行。检查内容包括:辖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代理、水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营运船舶等。
六、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
1. 检查时间:4月—12月
2. 牵头单位:局工程管理科
3.责任单位:交通执法大队
4. 检查内容:“平安工地”示范创建情况、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情况。
七、交通执法安全监督检查
1. 检查时间:4—12月
2. 牵头单位:局安全科
3.配合单位:局行业科、法规科、工程科
3. 检查内容: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检查、当面询问等方式,对执法大队安全执法计划、类别覆盖、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行检查,督促履职尽责,逐步提升安全执法效果和在交通执法中的比重。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