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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两个维护”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坚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教训,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底线,以坚决拧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大力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自查。各单位要迅速部署行动,紧密围绕《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全面自查清单》(附件2)45项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要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针对重点突出问题强化协调配合,在责任体系、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制度机制、风险防控、监管手段等方面集中攻坚解决,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推动问题隐患清零见底。全面自查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每月形成阶段性当月自查工作报告。
(二)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对照职责,紧盯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共交通、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铁路等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领域,严格对照《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清单》(附件3)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要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严查深究,坚决整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全覆盖检查,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从严依法查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专项检查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每月形成阶段性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三)督导检查。市局安委办成立大检查专项督导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直奔基层一线、查找问题隐患。全面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真抓、真管,分管负责人是否具体抓、具体管,一线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对照同类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是否及时补齐短板漏洞;突出检查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整改闭环、严防反弹的具体安全举措落实情况,事故易发多发和反复发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深入排查“两客一危”、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企业重点问题和重大隐患;随机抽查推进落实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两张清单”情况。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整改通知单(附件4)或者检查建议函(附件5)的形式反馈至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并限期验收闭环;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将进行综合采取约谈、警示、通报、督办等措施。督导检查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将组织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全面自查和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力度,及时总结、固化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持续推进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花建国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和局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坐镇指挥,分管领导一线指挥、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和局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切实提高检查质量,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程,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可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要及时通报、约谈、警示、曝光一批安全责任不落实、抓工作落实有差距、隐患排查走过场、工作表面化“一刀切”、安全监管宽松软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和隐患,要狠抓不放,做到全程跟踪、全程督促,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对涉及重大问题和隐患的,要分级进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优势,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局安委办进行沟通衔接,于4月2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局安委办。要及时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时刻做好迎接上级专项督导组督查准备,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自查、专项检查情况;另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报告,确保亮点突出、举措过硬、数据可靠。局各督导组保障部门每季度末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阶段工作报告。
附:1.《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组分组安排》
2.《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全面自查清单》
3.《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清单》
4.《溧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通知单(示例)》
5. 《溧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建议函(示例)》
附件1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
专项督导组分组安排
分组
带队领导
保障部门
督查行业领域
第一组
花建国
局办公室
全行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组
胥国平
局组织人事科
干线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铁路路域环境整治
第三组
陈 军
局政策法规科
局安全管理科
“两客一危”、城市客运、驾培、维修、检测、交通执法安全监管
第四组
刘 利
综合计划科
农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农村公路安全监管
第五组
柏伟炜
财务科
干线公路、收费站通行安全监管
第六组
吴国平
科技信息科
行业综合安全监管
第七组
狄 贇
行业科
港口、航道安全监管
附件2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15条硬措施”全面自查清单
(一)局党委、下属(总支、支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局党委、下属(总支、支部)是否按照《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是否制定党委(总支、支部)领导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2.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安全监管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是否对下级党组织和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考核评价,并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党委(总支、支部)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4.是否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5.各单位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是否制定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6.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动协调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7.各单位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8.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并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
9.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10.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善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1.是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12.是否切实整改上级巡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
13.局机关是否充分发挥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行业领域牵头协调作用,是否明确本专委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四)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14.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是否组织开展事故企业“回头看”;是否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6.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17.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18.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9.是否落实《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2个专题、3个专项深化整治,推动16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20.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按规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
21.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
22.是否按照《常州市深化“危污乱散低”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做到持续查、动态清、精准治。
(七)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
23.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24.是否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并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八)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
25.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是否对工程施工领域各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纳入总包管理进行定期检查督查。
26.是否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
27.国企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
(九)劳动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2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严禁无资质人员从事危险作业。
29.各有关部门是否对违法用工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检查;国企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0.是否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
(十)“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31.是否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客车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32.是否加大对打非治违的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发挥威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十一)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33.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时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存在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是否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合并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是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4.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确定市级执法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
35.执法中是否综合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执法;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是否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十二)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36.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
37.是否加强专业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十三)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
38.是否持续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和奖励资金,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不断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39.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十四)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40.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
42.是否将瞒报、谎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3.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44.是否能够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45.是否统筹规划本行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是否结合本行业事故风险、行业特点组建专业救援队伍;是否制定科学实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
附件3
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清单
(一)综合领域。突出领导带队,重点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二是统筹做好交通运输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四是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是否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五是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国家、部、省及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强化年等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情况,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防汛防台风等防灾减灾应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典型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二)专业领域。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实施重点检查。特别是,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如:大客车非法营运,长期异地违规经营以逃避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使用伪造证件、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项目部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技术措施未有效落实,对施工单位风险重视不够,从业单位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和劳务派遣;港口企业违规组织动火作业,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道路运输:重点查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道路客运非法违规协同治理、旅游包车车辆安全例检、行包安检和实名制查验等制度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推广使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监控主体责任落实、“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应用等情况。
公路运营:重点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进展等公路运行安全情况。
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等情况。
水路运输:重点查四类重点船舶和“三湖一河”水域安全监管、内河船涉海运输安全治理、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防控、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危化品运输船舶禁限航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港口营运:重点查危险货物港口违规存储装卸、违规动火作业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落实“五必查”,港口装卸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等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查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专项活动开展、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等情况。
铁路:重点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运行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交通行政执法: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存在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
(三)重点、特殊时段领域。突出靠前指挥,重点查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各级领导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情况。二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措施,开展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情况,在重大会议活动临会期和会议期间,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情况。三是落实24小时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
附件4:
溧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通知单
受检单位(部门)
检查时间
问
题
隐
患
清
单
逐项对照“两个清单”(附件2和附件3)开展督查检查。
整改要求
以上问题限你单位(部门) 日内整改闭环,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反馈,同时要切实抓好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检查人员签字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
注:一式两份,检查组、受检单位(部门)各留一份。
附件5:
溧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建议函(示例)
×××××(单位/部门):
在本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突出问题如下:
1. XXX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等等;
2. 贯彻落实XXX要求不深入、不到位,安全隐患治理、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风险长期失控,等等;
3. 安全大检查工作推进不力,XX岗位存在疲于应付、未真抓真管,执法过程中存在“宽松软”现场,等等;
4. XX督查组检查问题不细致、问题整改“回头看”不及时,致使督查工作成效打折扣,等等;
……
请针对存在的问题,于×月×日前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深化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至局安全管理科。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