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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普法是法治溧阳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也是我市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为溧阳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奠定优良的法治基础。根据全市“八五普法”工作统一安排,我局组织制定了《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推进,贯彻执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普法力度,增强溧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溧阳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法治溧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前列,提高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溧阳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奠定优良的法治基础,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常州和溧阳市决策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十四五”规划、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融入法治溧阳建设,推动我市各项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高效运行。
——坚持按需普法,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保证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活动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溧阳实际,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深刻把握内在规律,立足工作实际,突出溧阳特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注重感染力,追求亲和力,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多元共治,先行先试。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各项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全民普法格局,努力提升“法治溧阳”品牌建设。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不断提升。
二、突出市场监管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推进全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普法与治理集成,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从市场监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普法重点对象加强普法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等,提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旁听法庭庭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让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三)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相结合,举办市场监管机关及技术机构“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使12315热线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
四、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通过现场执法说理、召开听证会、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通过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案情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理念。通过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相结合,更加注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实施分类分层宣传教育,更加注重突出宣传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富有时代性、针对性,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要在检查、确认、奖励、裁决、备案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三)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推进“智慧普法”,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以满足不同受众法治需求和增强普法体验为导向,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拓展微博、微信、美篇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推进“精准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积极配合省、常州市局和市法宣办(司法局)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
(四)创新市场监管普法方式。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握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为群众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积极推动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与各类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广告、宣传警示片,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公益短信、开设常设性法治宣传教育专栏(题)、热线访谈等,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建设融“报、刊、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普法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市法治及普法工作评价体系要求,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稽查大队长、各分局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八五”普法工作,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工作模式。市局普法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八五”普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法律顾问、业务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重视普法宣传档案管理,明确各分局法制员为分局普法工作联络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1名普法联络员,负责年度普法工作资料搜集、台账建立工作,保障普法工作开展顺利、记录及时。各单位要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以市局普法方案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二)健全普法制度。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编制并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责任,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四)加强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普法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附件:1.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责任分工
2.溧阳市市场监管局 部门普法工作计划(内部)
3.溧阳市市场监管局 部门普法工作计划(外部)
4.溧阳市市场监管局 部门普法活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