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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厅涵〔2022〕16号)(见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苏校防组〔2022〕49号)(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逐条逐项严格贯彻执行,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20422教育部办公厅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20220422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溧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