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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打造“精致、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现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文件,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
形成校(园)长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责任分工,成立校(园)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巡视、问题汇总和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处置流程,深化具体措施
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处置第三方测评通报及网格员巡查上报案件:
1.核实是否学校管辖范围,如非学校管辖,应明确管辖主体;
2.确属本单位管辖范围,明确能否回退,能回退的陈述回退理由;
3.确属本单位案件应立即报告分管校(园)长并即刻处理,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
4.反馈处理后的现场照片;
5.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整改。
从2022年1月开始,各乡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均纳入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中,由属地政府管理。如各校收到平台派发案件,也应严格按照处置流程处置,切勿因推诿、拖延导致扣分情况。
三、加强日常管理,实现常态长效
坚持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寒、暑假期间的校园环境治理可与校园值班值守制度结合起来,相关人员需每日关注文明城市长效管理qq群,保持手机通畅,做到文明校园无“空窗”。
附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120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_HJ8884.pdf
溧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