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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22年11月下旬起至12月下旬,其中11月28日(周一)至12月4日(周日)为宪法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活动安排
1.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2日9时至10时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立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edu.cn)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请各校广泛发动,积极组织通过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各校也可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在宪法宣传周组织宪法晨读活动(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1)。
2.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志愿者代表参加宪法日集中宣誓、法治宣传咨询现场活动。
3.“六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要举办一次法治副校长或普法志愿者“宪法公开课”、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2.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设计“六个一”法治教育活动,着力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提升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强氛围营造,在学校显著位置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展板等形式展示“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2)。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推动法治真正融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
3.请各校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或视频(图片3—5张,如插入文档中,也请单独放一份在文字稿外;视频1个,不超过30秒,单独放在文字稿外),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4.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联系人:丁洁,联系电话:87203305,电子邮箱:dingjie1101@163.com。
附件:
1.宪法晨读内容
2.宪法宣传标语
20221129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doc
20221129附件2.活动宣传标语.doc
溧阳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