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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提升我市学校的食堂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发布的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五常+”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品质建设,根据2021年溧电通(980)号文件要求,通过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评选,现对荣获第五批溧阳市“品质食堂”的学校进行表彰:
1.阳光幼儿园
2.奥体幼儿园
3.上兴牌楼幼儿园
4.濑江幼儿园
5.新区实验幼儿园(燕湖小学)
6.上沛幼儿园
7.清安小学
8.前马小学
9.泓口初中
10.平陵高中
希以上受表彰学校不断努力,继续做好食堂工作,使我市学生就餐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溧阳市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