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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常州和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和常州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文旅融合巩固突破年”的工作主题,以“立足新起点、展示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为思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思维,在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协同民政、智慧民政建设上创出溧阳特色、展现民政作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溧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精神,确保中央、省、常州、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到实处。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理论宣讲,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面夯实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涵养新风正气,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日常监督。
二、打造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
4.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认定工作,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根据不同类别的困难群体,实施不同层次的保障措施,建立救助梯次,形成救助坡度,逐步构建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完善按户保与单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抓好“单人保”政策的落实。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办法,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与低保边缘家庭的结对帮扶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5.稳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障水平。继续坚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拟将城乡低保和困难残疾人保障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990元左右,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87元左右,形成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完善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
6.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救助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综合救助方式。依托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一体化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网通办”,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动员社会力量成立社会救助联盟,通过“微心愿”凝聚“大民生”,实现“大救助”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地有效衔接。
三、持续提亮“颐养栗里”服务品牌
7.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撑作用,积极打造“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生活圈,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为4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环境。稳步扩大上门服务对象覆盖面,年内计划为不少于3.53万名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力争到2022年底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数占比超过18%。新建如意小食堂(助餐点)40家,基本实现老年人助餐网络全覆盖,新建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家,让老人居家养老更舒心。
8.拓展机构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涵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渠道作用,加快市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建设进度,推进社渚镇、竹箦镇、上黄镇、埭头镇4家敬老院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公办民营,激发机构活力,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升级改造,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养老机构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溢出”效应,试点“家庭养老床位”设置,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的养老护理服务向家庭延伸。
9.推动智慧养老升级。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轮候公开登记制度,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入住。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一张网”平台,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进行整合,将辖区内所有服务对象纳入平台大数据,推动涉老数据互联互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深化“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四、打造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
10.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完善预警排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发挥儿童关爱之家功能,把关爱服务送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中。聚焦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需求和发展需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11.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全面推广困境儿童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做到“主动发现、精准保障”,及时发现、救助困境儿童。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孤儿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10元左右,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丰富保障内容,推广“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做法,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送政策上门,实现“精准识别、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五、打造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12.加强基层治理基础建设。以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深化推进“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八字桥村“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为切入点,深化“百姓议事堂”品牌建设,不断发挥“百议堂”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作用,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积极挖掘基层治理创新案例,树立基层治理创新先进典型,不断释放基层组织创新活力。
1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破解基层民政经办力量不足、专业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社区”和“最美社工”推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效能。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通过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拓宽晋升渠道,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真正将社区工作者岗位打造成“有尊严、受尊崇、被尊重”的磁力岗位。
14.深化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推动传统治理向“互联网+”社区治理拓展,强化线上线下融合,试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重点做好空间布局与赋能、专业社工机构引进、品牌形象打造等工作,实现从群众需求到社工服务的“一站通办”。着力推进“全科社工”服务标准化窗口试点建设,规范窗口建设、事项办理、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打造一支复合型、专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大力提升村(社区)服务能力水平。
15.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建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章程核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民生事业。
16.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持续整治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问题,规范社会组织保值增值投资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7.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持证社工培育计划。探索健全志愿者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完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慈善联动机制,围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志愿服务站。
六、打造专业高效的专项服务体系
18.科学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化界线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和界线界桩联检工作,研究出台《溧阳市地名管理办法》,推进边界重点地段隐患排查处置,维护边界平安稳定。健全地名公共管理服务机制、重大地名命名公开征集机制、争议地名命名协商机制,启动镇级路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内涵建设,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加大地名文化宣传,挖掘保护历史地名和“红色地名”,探索开发地名文创产品。
19.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照料服务“创优”行动。加强救助服务点建设,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寻亲服务等机制,帮助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不断完善街面联合巡查机制,健全市镇村三级救助发现网络。继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救助管理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努力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做好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20.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整顿殡葬服务行业,规范上姚殡仪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环境生态化、设备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亲情化的新型殡仪服务机构。进一步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集中守灵中心建设,以城区群众治丧需求为出发点,在城区新建市级守灵中心;启动溧阳市青龙山人文纪念园30亩林地修复及生态复合利用示范项目。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推行绿色生态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健全村规民约,大力宣传文明殡葬理念,倡导文明殡葬新风。
21.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以第二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我市婚俗试点改革工作,培养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努力为全省婚俗改革提供溧阳样板。出台《溧阳市创建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构建民政、司法、妇联和社会组织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心理健康疏导、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开通婚姻家庭辅导热线,提供婚姻辅导、离婚疏导、心理调适等服务,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理念。大力开展文明婚俗宣传活动,在一号公路(沿线)、天目湖、南山竹海、美丽乡村等特色旅游区,植入“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建立1-2个户外颁证基地。开展“三好五进”活动,推进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持续推进“互联网+”与婚姻服务的深度融合,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婚姻服务。
七、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2.建设高素质民政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通过开展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民政干部的思想淬炼和实践锻炼,引导民政干部练就铁肩膀、修得真本领。关注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以“萤火虫”志愿服务品牌为抓手,带领和倡导年轻干部参与“全科孵化计划”,切实提升年轻干部本领素质。以强化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有效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23.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公文收发、合同管理,加强保密工作。规范财务运行,加大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预算完成有评价”的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程序,对各项目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定期通报。做好民政统计各类报表数据和台账的报送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做好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八、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民政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专项整治。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达标,全市养老机构100%达到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要求。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新增5家达标单位。
25.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人人同防”“内外同防”,严格执行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指南,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
2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落实首接首办负责制。全面排查梳理重复信访矛盾,严格落实重要时段每日“零报告”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平台及应对机制。完善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畅通网、电、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诉求。集中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调整、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