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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省溧阳高新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天目湖生命康原、现代农业产业园、旧城更新与建设党工委和指挥部,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形成良好社会新风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事〔2021〕33号)、《关于确定第二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通知》(苏民事〔2021〕35号)以及《关于印发支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苏民事〔202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作为婚俗改革的根本政治保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婚俗改革的基本方向,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溧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镇村响应、社会参与”的婚俗改革工作体系;以促进婚姻稳定、家庭和谐为主线,着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幸福家庭护航计划,培育健康婚俗文化,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到2023年底,在群众自觉破除婚俗陋习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步,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取得新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合力打造全省婚俗改革“溧阳样板”。
三、工作举措
(一)构建“全方位”组织网络,完善婚姻服务体系。
1.建立工作体系。横向部门联动到边,由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推进政策覆盖;纵向层级落实到底,由市婚姻登记中心、各镇(街道)、村(社区)等层层落实推动。“横纵合力”推进婚俗改革,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2.引导村民自治。各镇(街道)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风家教宣传。各村(社区)探索将符合本地优秀乡风和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酒席标准和礼金数额等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选择一批村(社区)试点成立喜事新办志愿服务队、青年婚恋教育志愿服务队等,引导新人树立正确婚恋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发挥红白理事会、百姓议事堂在婚俗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村(居)民形成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婚俗理念。倡导村委会依托村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宴提供便利,整合力量建立农村婚宴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承诺。对带头践行婚事新办简办和实施幸福家庭护航计划中作出表率的模范家庭、个人,进行推广宣传,发挥优秀典型的作用。
3.鼓励社会参与。婚俗改革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紧密结合,力争实现“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志愿服务全覆盖。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婚庆、餐饮行业规范管理,不推广豪华宴席,不营销豪华婚庆;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制度,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婚宴承办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引导酒店、餐饮等企业主动参与婚俗改革工作,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
(二)打造“全领域”服务平台,拓展婚姻辅导渠道。
1.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以市婚姻登记中心为阵地,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组建由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化团队,采取有效方法和措施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优生优育知识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和婚后家庭矛盾疏导等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婚姻调解员等婚姻家庭人才队伍建设,为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护航。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家风家教宣传、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讲好婚姻家庭故事等,努力打造我市婚姻家庭服务品牌。
2.完善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将免费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提升婚姻颁证员技能水平,常态化开展结婚颁证服务,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建立特邀颁证制度,邀请金婚夫妇、最美家庭、社会名人、道德模范、地方领导等为新人颁证;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增设景区颁证点、网红打卡点,通过举办传统婚礼、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当事人婚事新办简办,倡树文明新风。
3.深化婚姻法律咨询服务。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志愿者定期到婚姻登记中心,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对婚前财产处理,离婚过程中的子女抚养、老人赡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等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三)创新“多元化”宣传方式,打造特色婚姻文化。
1.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通过开设婚前辅导课程讲座、制作宣传资料、播放视频、建设红色婚俗馆等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在一号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等场所植入“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等婚俗新风内容;在市区公园(口袋公园)、绿化地带等建设特色爱情地标,“以爱之名”推进公园城市生态价值转化,努力打造“溧阳美音(姻)之城”。各镇(街道)结合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选取一个有基础、有条件的村(社区)打造婚俗改革示范村。
2.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等教育阵地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推动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建设;将婚事新办简办列入我市市民应知应会内容,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广泛组织三句半、戏曲、舞蹈、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把群众发动起来、参与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嫁事宜主动报备制度,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喜事新办,形成“头雁效应”;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
3.持续传承和谐美好的家风建设。组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五进”活动;通过QQ、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新时期家风的深刻内涵,宣讲家庭和谐的故事,用道德模范、慈善楷模和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系列活动,开展好家风巡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庭坚持立德树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6月)
调研、部署、宣传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3年6月)
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落实改革任务。加强部门协作、镇村联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婚姻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各单位每季度末向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活动台账等,婚俗改革领导小组适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2023年底)
总结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提练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婚俗改革模式,总结婚俗改革实验试点中存在的不足,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精心部署、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婚俗改革各项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推进措施,于2022年8月底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上报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抓好落实。各镇(街道)结合实际,部署、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平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在群众中营造良好的婚俗文化氛围。通过开展集体婚礼、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小组联席会议,交流试点进展情况,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成立联合督查组按时间节点督查进度、验收成果,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及职责分工
2.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组成成员
组 长:张 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杰 市委办副主任
朱 伟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家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徐军芳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卫华 市监委委员
邵益勇 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黄雪隔 昆仑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陶国忠 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天目湖镇党委副书记
陈 雁 江苏省溧阳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上兴镇党委副书记
史立君 社渚镇党委副书记
朱 超 溧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何伟国 埭头镇党委副书记
万 琦 戴埠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朱振宇 南渡镇党委副书记
张 荣 竹箦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杨建中 上黄镇党委副书记
许 峰 别桥镇党委副书记
石浩言 古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鹏 市文明办副主任、竹箦镇党委宣传委员
殷丽君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杨文静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郑红金 市公安局副局长
狄志宏 市民政局副局长
花 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强 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潘淑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园林中心副主任(兼)
吴国平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钱军雷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芮 科 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朱中华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青松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管丽静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双双 团市委副书记
余 江 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狄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替。
二、职责分工
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市纪委监委: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嫁事宜主动报备制度,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从纪律层面监督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对简约文明婚俗风尚的正面引导和廉洁文化宣传。
市法院: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在特殊时间节点或传统节日,开展“低彩礼、零暴力、共抚育”系列活动;借助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育儿观,共同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联合宣传部、公安等部门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统筹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平台等各种媒体和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治理天价彩礼、倡树婚事新办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文明典范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广泛组织三句半、戏曲、舞蹈、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把群众发动起来、参与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开展创作爱情文化漫画、制作公益广告、拍摄微电影、征文比赛、诗歌征集等活动;收集整理本地真实感人的家风家训故事。指导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市委老干部局:协助开展 “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比表彰,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五进”等活动;在老干部中广泛宣传、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
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移风易俗专栏,开展活动宣传、典型宣传、负面曝光;刊播“移风易俗”、“婚俗改革”公益广告等。
市公安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庸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打击力度。
市民政局:牵头负责上下协调沟通,调动各部门力量,积极投身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幸福家庭护航计划、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等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文化建设,通过开设婚前辅导课程讲座、制作宣传资料、播放视频、建立红色婚俗馆等形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夫妻沟通技巧,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的准备,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的矛盾;建立特邀颁证员制度,联合文明办、妇联等部门开展集体婚礼和集体颁证服务;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俗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等各类人员培训;有针对性的修订村规民约,充实依法结婚、婚事新办、文明节俭、抵制陋俗等移风易俗内容。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婚俗改革工作。
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志愿者定期到婚姻登记中心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市财政局:负责婚俗改革项目实施及活动安排的资金保障。
市住建局:在美丽乡村等植入婚俗新风内容,弘扬婚事新办,良好家风。
市城管局:在市区公园(口袋公园)、绿化地带等建设各种特色爱情地标,“以爱之名”推进公园城市生态价值转化。
市交通运输局:在一号公路(沿线)等植入“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立户外颁证基地,大力宣传婚俗文化。
市农业农村局:将婚俗改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任务,加强考核力度;在乡村振兴中植入婚俗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婚嫁的新风尚。
市商务局: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坚决抵制食品浪费现象。引导酒店、餐饮企业参与婚俗改革工作,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
市文旅局:通过婚俗文化惠民演出、公益电影放映、艺术培训和送图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宣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
市卫健局:动员新婚夫妇开展婚前检查;为当事人提供优生优育知识辅导。
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引导婚宴反食品浪费,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婚宴承办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办婚宴的家庭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市总工会:将婚俗改革纳入日常宣传内容,融入职业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中;发挥劳模示范带头作用,引导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企业活动。
团市委:开展未婚青年婚恋观调研,加强对青年正确婚恋观的教育引导;开展“移风易俗,青年在行动”活动;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俗改革其他工作。
市妇联:组织相亲联谊活动;负责组织“最美家庭评比”、家教家风建设宣传、婚姻家庭辅导等工作;负责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俗改革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百姓议事堂等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风家教宣传等;指导各村(社区)探索将符合本地优秀乡风和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酒席标准和礼金数额等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新人家庭自觉签订婚事新办简办承诺书;选择一批村(社区)成立喜事新办志愿服务队、青年婚恋教育志愿服务队等,引导新人树立正确婚恋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倡导村委会依托村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宴提供便利,整合力量建立农村婚宴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承诺。结合乡村建设和乡镇振兴,可选取1个有基础、有条件、未婚青年比较多的村打造婚俗改革示范村,通过建立文明婚俗宣教基地、简约婚礼举办基地、家训主题公园、家训广场、家训长栏等,打通婚俗改革“最后一公里”。对带头践行婚事新办简办和实施幸福家庭护航计划中作出表率的模范家庭、个人,进行推广宣传,发挥优秀典型的作用。
附件2
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项目
具体任务
2022年
2023年
责任部门
1
建立多方联动的协调机制
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调研、部署、宣传婚俗改革工作,7月份出台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督查改革工作成果,形成改革经验、评估验收
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婚后情感疏导等服务;开展“幸福家庭护航计划”;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辅导。
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
形成工作经验
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妇联
3
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
将免费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常态化开展结婚颁证服务。
进一步丰富形式
常态化开展
民政局
4
建立特邀颁证制度,邀请地方领导、金婚夫妇、社会名人走进婚姻登记场所,开展特邀颁证制度。
在特殊节日节点组织开展
民政局、妇联
5
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设立户外颁证基地
至少增设1个室外颁证点
民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
6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体颁证(婚礼)
在特殊节点组织开展
融媒体中心、民政局、团市委、妇联
7
开展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加强专业人员培训;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定期到婚姻登记中心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局、法院、妇联、
8
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以红色婚姻为主线,在婚姻登记中心二楼设置婚俗文化馆;在婚姻登记窗口张贴或发放婚俗新风倡议书,制作发放宣传折页,设置婚俗改革宣传栏等。
10月底前完成
民政局、财政局
9
在一号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等场所植入“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风雨同舟、相濡以沫、互敬互爱”的婚俗新风内容;在市区口袋公园、绿化地带建设特色爱情地标。
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10
成立村(社区)喜事新办志愿服务队、青年婚恋教育志愿服务队等,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并有台账记录;加大宣传力度,对带头践行婚事新办简办和幸福家庭护航计划中模范家庭、个人,进行推广宣传。
9月底前完成(各镇可先确定1至2个村进行试点)
全面推开
宣传部(文明办)、融媒体中心、民政局、
各镇(街道)
11
选取一个有基础、未婚青年比较多的村(社区)打造婚俗改革示范村。
12月底前
逐步推开
财政局、
12
加大婚俗改革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文明典范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
宣传部(文明办)、融媒体中心
13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借助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育儿观;大力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加大对庸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打击力度。
法院、
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
14
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坚决抵制食品浪费现象;引导酒店、餐饮企业参与婚俗改革工作,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宣传引导婚宴反食品浪费,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婚宴承办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办婚宴的家庭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9月底前
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15
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倡导文明简约的婚礼婚俗,培育良好的家风家教。
团市委、妇联
16
引导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加强青少年婚恋观宣传;组织相亲联谊活动,发动广大适龄青年参与婚俗改革实践。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17
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嫁事宜主动报备制度;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作用。将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纪委监委、
宣传部(文明办)、各镇(街道)
18
开展创作爱情漫画、制作公益广告、征文比赛等活动;收集本地区真实感人的家风家训故事专辑;组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的“五进”活动。
宣传部(文明办)、老干部局、
民政局、妇联、总工会、
政策图解:图解-《溧阳市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