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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组织:
为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输入和外溢,严防严控社会组织领域涉疫情风险,现就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防控意识,严格落实活动管控
请全市社会组织及时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向广大会员、服务对象宣传告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流调信息和健康防护行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通告要求,主动服从所在社区安排,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各社会组织暂停举办一切线下会议、年会、慰问、展会、讲座、培训、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各社会组织在此期间由于无法召开会议、不能按期换届导致法人登记证书过期的,可向我局申请办理延期续证。
二、 全面动员,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各社会组织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平台优势和资源优势,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向我市困难地区、群众捐赠爱心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鼓励社工机构、心理咨询相关组织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或线上心理指导课堂,为我市民众尤其是抗疫前线医护人员及其家属、隔离或留置观察人员及其家中留有的孤老、幼童等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和支持,助力疫情防控;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与所在社区结对,协助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为社区特困户、残障人士、留守孤老等提供生活照料、代购生活必需品等服务。
三、 加强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社会组织要及时了解权威媒体发布的防控信息,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听官宣,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积极传播抗疫正能量,同时,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及时向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报送本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动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传递社会组织“抗疫”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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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