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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省厅2021年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列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项目,拟通过项目化运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提高工作知晓率、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调动顾问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司办电﹝2022﹞10号)和《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实施“法润江苏·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评选项目的通知”》(常司发〔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评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述评,提升工作知晓率
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分级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述评活动,在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中,推荐选拔出10名工作成绩突出、服务成效明显的服务人员参加常州市级评选,经复评后向省厅推荐,经省厅评定的顾问人员,由省法援基金会“点对点”拨付资金,为顾问人员开展法律服务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通过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先进事迹、典型案例,让更多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和认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让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便捷高效。
1. 评选范围
全市现任且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年及以上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 评选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热心公共法律服务事业,自觉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忱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基层自治组织和群众广泛认可;
(2)获得服务村(居)民委员会推荐(服务多个村(社区)的,应获得其中任一村(居)民委员会推荐);
(3)2019-2021年度执业考核合格,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至 2022年1月1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时间不少于1年;
(5)参选人员在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办理平台完成信息登记。推选名额将向现场服务时间长和开展讲座数量多(以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办理平台系统记录数据为准)、取得较好服务成效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倾斜。
3. 评选程序
(1)初评(4月):各司法所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述职述评,灵活采取书面总结、视频会议、分片活动等形式开展,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5)确定的人数推荐申报到市司法局。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网络评选,按照述职评选得分占70%、网络投票得分占 30%的比例,确定推荐人员得分和排名,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参加常州市级复评。各司法所开展述职述评时间见附件4。
(2)常州市局推选(5月):各地推荐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经常州市局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审核后,市局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观察员代表等组成评审组,举办复评人员述职活动,复评人员通过工作汇报、PPT宣讲等形式展示个人工作成效。
(3)省厅评定(6月):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根据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系统中 2021 年度服务数据,分别进行考核评分,并通过“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12348 江苏法律服务网等平台载体开展网络评选。
(4)资金拨付后,市司法局收集项目支持顾问人员开展法律服务的图片资料,于7月20日前报常州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二)编发法律顾问典型案例,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述评活动,省厅将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典型案例评选,在全省评选出20个典型案例,根据要求,我市需推荐2-3个案例参加常州复评。
1. 评选条件
(1)参选案例为近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案例,内容确保客观真实,案例材料应来源于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的村(社区)法律服务;
(2)紧密结合村(社区)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要求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服务成效明显,社会影响良好,有助于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3)对其他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服务具有指导、示范和借鉴意义,服务内容和方式具有创新性,组织实施方法可复制、 可推广。
2. 评选程序
(1)案例收集(5月):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至少报送一篇村(社区)法律顾问典型案例,市司法局按照评选条件收集整理,择优推选报送常州市局。
(2)专家评审(6月):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对各市报送的案例进行整理、审核,组织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及专家开展评审,评选出20个典型案例。
(3)案例发布(7月):省厅将评选出典型案例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12348 江苏法律服务等平台公布,供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借鉴。
(三)通报表扬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鼓舞士气,激发干劲
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会同宣传教育处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述评活动评选的前100名人员进行审核,提出通报表扬建议。通报表扬建议名单经厅党委研究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厅发文予以通报表扬,引导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干有方向,不断增强他们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荣誉感,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律顾问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乡村振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各所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广泛发动,严密组织,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落地。
(二)严格评选推荐。各司法所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三)认真报送材料。各司法所所于4月20日前将评选人员事迹简介(150字左右、电子档)、汇总表(电子档、附件1)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或服务案例(电子版,附件3)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87276030。
附件:1.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情况汇总表
2.村(社区)法律顾问通报表扬审批表
3.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案例(模板)
4.各司法所开展述职评述时间表
5.各司法所推荐名额分配表
溧阳市司法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市级复评排名
市级复评得分
开户行
银行卡号
联系电话
照片
一、xxx市(xx个)
1
xx
男
xxx
说明:1、个人照片用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大小为1寸,底色为淡蓝色,直接插入在本表照片栏。
2、开户行建议优先提供中国农业银行账号。
3、开户行具体到某银行某市某县某支行。
附件2
村(社区)法律顾问通报表扬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所属单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村(社区)
法律顾问服务
工作实绩
xxx,300字以内。
(服务于xx村,服务事项的相关数据分类,服务过程中处理较好的案例、服务后收效较好的实例或获得怎样的评价)。
服务
经历
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在xx市xx县xx镇xx村(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挂钩服务的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
司法局
推荐
意见
(盖章)
市级
审核
司法厅
审批
备注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单位文书档案;
2.本表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附件3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案例(模板)
一、案例简介(一级标题:三号,仿宋)
xxx(正文:三号,仿宋,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间距)
二、实施过程
三、社会效果
四、特色亮点
(从以上四个方面介绍案例实施情况,要突出重点,不少于1500字)
附件4
各司法所开展述职评述时间表
时 间
司法所
4月13日上午
埭头司法所
4月13日下午
上黄司法所
4月14日上午
别桥司法所
4月14日下午
竹箦司法所
4月15日上午
溧城司法所
4月15日下午
古县司法所
4月18日上午
昆仑司法所
4月18日下午
戴埠司法所
4月19日上午
上兴司法所
4月19日下午
南渡司法所
4月20日上午
天目湖司法所
4月20日下午
社渚司法所
备注:1.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述评活动时,在会标、横幅、宣传册等宣传品上标注“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项目”。2.各所组织前请先联系市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局将适时派员参加。
附件5
各司法所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名额
3
2
合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