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解读 >>内容
相关文件: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更加有效落实《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内容,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天目湖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针对《条例》尚未落实任务深化实施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强化天目湖保护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各主管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明确各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主要依据
(1)《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2021 年 3 月修订);
(2)《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 月修订);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4)《天目湖流域污染控制与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溧委发〔2020〕22号);
(5)《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11月);
(6)《坡地茶园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导则》(2021年9月)。
三、制定过程
2021年3月31日,修订后的《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正式出台(苏人发17号),我局于6月召集相关人员着手编制本《实施办法》,经过与各相关单位的讨论和修改,形成了初稿。12月8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通过OA系统发于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征求意见,共收到6份反馈意见,我局根据反馈意见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11月23日我局邀请各相关部门的专家对文件进行了论证,形成了论证意见,我局充分听取专家论证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设十块内容:总则、部门职责、土地管控、水土保持、面源污染控制、水生态修复、水质监测、生态补偿、工程管理、附则。
(一)总则
《实施办法》第一块内容为总则。主要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保护目标等几个方面对办法进行总体说明。
(二)部门职责
《实施办法》第二块内容为部门职责。明确了我市天目湖保护中各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附表)。
(三)土地管控
《实施办法》第三块内容为土地管控。明确了天目湖流域土地管控原则和措施。
(四)水土保持
《实施办法》第四块内容为水土保持,完善了天目湖流域水土保持措施。
(五)面源污染控制
《实施办法》第五块内容为面源污染控制,对天目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六)水生态修复
《实施办法》第六块内容为水生态修复,对天目湖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七)水质监测
《实施办法》第七块内容为水质监测,明确了天目湖流域水质监测的新措施。
(八)生态补偿
《实施办法》第八块内容为生态补偿,完善了天目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