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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五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涉农补贴领域、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35件,涵盖涉农补贴、农业行政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二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及完成时限,把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标准化工作来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和组织协调。三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持“部门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工作就推进到哪里”,充分保障社会群众对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办理信访件6件、依申请公开3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对政府网站平台运维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部门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平台运维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动态更新、长效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共完成8件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