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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实现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以提高行政水平为核心,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健全领导责任制。2022年,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并明确各科室、部门普法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十余次,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的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党委中心学法制度。今年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了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形式,使学法活动常态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做法,在城管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了城管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认真践行普法教育工作。首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工作部署,制定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要点”开展普法工作、做好普法工作台账、年终依照目标考核清单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其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征订法治宣传资料,做到专项专用。第三,每半年开展法治工作总结,总结半年度法治工作进度,部署下半年工作要求,确保我局法治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活动,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等法治文化活动。
二、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一)落实出庭应诉及旁听庭审制度。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旁听庭审制度,今年涉及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共5件,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并且组织办案队员和相关执法人员参与旁听。通过应诉及庭审旁听活动,我局全体工作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执法队员对城市管理案件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实践素材。
(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案卷评审”等活动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讨论,交流办案的成功经验,讨论执法过程中的难题,树立办案就是普法的理念,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增强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我局办理的陈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活动的行政处罚案件作为“以案释法”典型案件,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上进行普法宣传。
(三)落实“三项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对各项行政权力清单、执法流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均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事前公开,并对各项权力内容及时更新、调整。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事中、事后公示工作,确保“双公示”工作上报率达到100%、合规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
2.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制度,2022年重大集体讨论行政许可32件,行政处罚4件,申请政府行政强制执行案件9件,集体评审6件。
3.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订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存储视频保管制度,为每位执法队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对各派驻中队执法记录全过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执法管理活动的可回溯。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一)扎实做好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工作。一方面制定全年法治集中培训计划。通过集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学习先进执法理念,开拓视野,提升综合执法素养,1月份在溧阳市委党校举办市城市管理文明规范执法培训班,8月份在苏州大学举办市城管执法队伍综合能力集中培训班;另一方面制定全体队员每年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计划,各中队利用“周一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主要针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等开展专题学习。今年我局重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学法内容开展学习。第三方面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今年1月、4月共两次组织全体持执法证人员进行法制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达250余人次,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开展《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专题培训。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责和义务,今年上半年我局邀请常州市城管局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条例》进行了专题解读,溧阳各镇区及物管、教育、交通等相关单位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专家从《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现实操作切入,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
(三)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局法制科组织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详细解读《条例》基本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工作实际和实践情况,切实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部门、科室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各部门、科室严格依据《条例》开展信访工作。
四、大力推动普法宣传工作
(一)开展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利用平陵广场、清溪绿地等市区20余块大型显示屏每日定期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在全市各个菜场出入口、小区、商业街、垃圾收集站等人口密集聚居地的宣传栏张贴法治溧阳宣传海报,共计1200余份,通过多措并举、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将法治思想渗透到群众生活的各个细节中。
(二)利用“蓝盾驿站”普法宣传。“蓝盾驿站”是溧阳市城市管理领域的党建品牌,驿站内配有专业的宣讲员,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咨询,宣讲普及垃圾分类、市容管理、车辆管理、控违拆违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起到了“宣传窗”的作用。
(三)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主动到沿街商店、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今年针对《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等相关规定向全市物业公司、社区、学校等绿化管养责任单位进行专门性宣传告知,并现场对一些常规修剪进行示范,对确需树木迁移、砍伐的审批手续进行详解,通过针对性的解读、宣传增强了基层作业人员的绿化管养水平和绿化保护意识。同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学校”,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垃圾分类,增加学生环保意识,锻炼学生参与社会管理能力。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比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等。2023年,我局将依托“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推进领导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3.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挥好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指导牵头作用,与市里9个赋权部门对接,按照赋权清单与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进行对接,拿出处罚依据及具体的处罚条款、自由裁量的标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制作联席会议的流程,将各镇(街道)提出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与各赋权部门进行对接,对共性问题解答后制成模板发工作群里共享。制订考核文件,对综合执法局和赋权部门分别制订考核要求,并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以促进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