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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招投标条例》(下称《省条例》)已于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3月1日正式施行。面对招投标形势的不断变化和营商环境进优化的内在要求,如何吃透悟透新一轮《省条例》的要义和内涵,精确把握《省条例》重点和要点,成为各部门、单位主动要求系统学习《省条例》的迫切愿望。为此,市住建局积极争取、多方努力,邀请省住建厅陈慧玲主任和杨冠中科长为我们讲解《省条例》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
4月21日,全市招标监管部门发改、经信、交通、水利、交易中心、镇区、平台公司负责招投标的业务骨干、招投标代理公司、投标建筑企业和住建局相关部门150多名同志参加培训,同时参加培训的还有常州地区和其他辖区招投标相关人员,共计600人。此次建设工程类培训工作成为历史上规模人数最多、影响深远的培训活动之一。
省资深招投标专家、住建厅招标办副主任陈慧玲分析研判当前的招投标形势变化、趋势和学贯《省条例》的相关要求。杨冠中科长为大家系统讲解了《省条例》的修订内容。《省条例》分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82条,是20年前招投标条例的重新修订。它适应新形势要求,能有效压实招投标人主体责任,推行工程总承包,建立公共交易平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