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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溧阳市出台《关于调整溧阳市残疾学生及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教学助学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4月6日起,对助学补贴进行提标扩面,加大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力度。
本次政策调整后标准为:
一、补助标准。
1、在高中阶段(含职高、中专)就读的持证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在高校就读的持证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
2、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视障学生,每人每学年4000元。
3、低保家庭中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是持证残疾人的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学年1200元,在高校就读的每人每学年1500元。
4、属于低保家庭的持证学生,每人每学年增加2000元。
二、奖励标准。
1、对新录取的持证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
①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2000元;
②大专院校(含高职)4000元;
③大学本科5000元。
2、对在校期间被评为省、市、县级优秀学生的持证学生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奖学金。
3、参加各类成人高校教育和自学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的持证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