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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23年2月9日,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溧高新管发〔2023〕4、5号文件,分别成立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清算组。
因工作需要,两公司清算组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各一家,参与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并提供专业服务(非政府采购)。
一、报名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
1.具备法定从业资格,近三年没有因破产重整案件受到处罚或被索赔的记录。
2.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50名(含)。
3.中注协2021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
4.近三年承接过大型建筑业企业审计。
5.具有破产重整工作经验。
(二)评估机构
2.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或为法院司法鉴定的入册机构。
3.被中资产评估协会评为“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百强单位”。
4.具有破产重整工作经验。
5.主要负责人被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资深会员”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提交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参与本项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名单。
3.参与破产重整项目的相关经验或案例。
4.报名机构认可本函内容、提交材料真实合法,且能够勤勉尽职、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有意方请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2时之前,将相关书面料邮寄至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寄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
邮编:213300,电话:87301889 。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均视为放弃。
四、评审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清算组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江苏省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