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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对照《溧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并健全普法工作队伍和运行机制,定期会议研究、严格责任考核。 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人大决议、决定和政府政令。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溧发改〔2022〕134 号),坚持“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结合各科室职能,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确保各项普法任务顺利完成。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加强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了集体决定和公众参与等一系列程序要求,提升政策制定的规范性,增强了公开度和透明度。坚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进行深入研究及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除主动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积极探索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截止2022年12月22日,我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法规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业务工作18条、依申请公开制度3条。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溧阳市电力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完善我委“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年度计划、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符合检查条件的,全部实行“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机制,2022年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平台实施工作检查2次。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1次学习防范套路贷高利诱惑普法宣传活动,旁听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网络庭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禁毒宣传月,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观看禁毒宣传片。组织全委参与“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知识竞赛活动。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全委40岁以下在编人员参加全市第二批换领全国统行政执法证件线上考试,所有40岁以下在编人员考试通过率100%。
一年来,我委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有效推进法治机关各项工作。继续加强机关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梳理调整各类权力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动员各方力量,合力高效妥善处置各类信访诉求。不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育法治专业化队伍,着力提升系统整体依法行政能力。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营造法治机关建设的强大合力。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年计划组织开展班子成员中心组学法2次,旁听网络庭审1次。
3.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等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升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