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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南渡镇2023年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于9月份正式启动,经水稻种植主体申请,村委审核、汇总公示,现村委公示7天结束,根据溧农发〔2023〕38号文件要求进行镇级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南渡镇镇级生态补偿汇总表.xlsx
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