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4年3月31日
 
专题首页 动态信息 政策文件 主题服务 基层风采 便民服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1 浏览次数:    来源:市政府  字号:〖
 

  政策解读:关于《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依据《江苏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标准>的通知》(苏城管联〔2023〕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创建省城市管理示范市为契机,助力我市“532”发展战略,落实精细化、品质化管理建设要求,对照标准集中整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效,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政府“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考核验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联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周永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剑锋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陈家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吴志东 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发改委主任
      董含星 市工信局局长
      李晓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军伟 市司法局局长
      扈军华 市财政局局长
      殷洪雅 市人社局局长
      田伟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年庆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姜 卫 市住建局局长
      郑红金 市城管局局长
      庄晓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 彤 市水利局局长
      周 莉 市商务局局长
      宋玲园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潘建中 市卫健局局长
      徐国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汤月峰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毛 洪 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主任
      陈金伟 溧阳国投董事长
      樊宇盛 溧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春燕 昆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黄晓军 古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郑红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淑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市容貌品质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街区建设、园林绿化提升、背街小巷整治、城市河道治理、农贸市场整治等工作,达到街景容貌整洁有序、建筑外观美观协调、园林绿化管养到位、农贸市场干净整洁、滨水空间生态魅力、户外广告规范安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相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良好。街巷更新体现地域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二)完善市政设施建设
  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的排查、整治,道路桥梁隧道配置合理、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更新改造地下管网,建立管网质量管控体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检测系统等;建立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功能照明设施完好,“城市家具”整洁美观,市政消防设施状况完好;无障碍设施系统规划、建设规范,管养到位、落实长效。
  (三)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垃圾分类组织完善、宣传深入,设施规范、管理精细,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完善;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建设,处理设施适度超前、运行规范,环卫作业配套设施完善齐全;提高环卫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优化城市环卫车辆,清扫作业保质保量;推行厕所革命,城市公厕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养达标;建设扬尘治理监管体系、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公共秩序整治
  严格规范占道经营管理,合理布局、规范设立经营疏导点;建有防违控违信息化处置平台、违法建设查处和长效防控机制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健全,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优化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常态化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
  (五)强化执法规范服务
  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落实各类执法制度;协调联动机制并有效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标准设置城市管理执法服务站、城市管理社区工作站等便民功能服务载体,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进小区。
  (六)落实工作保障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城市管理规划,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收入正常增长,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年龄结构合理;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精细化管理和快速处置机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等发挥作用;拓展城市管理领域智慧应用,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移动通讯等前沿技术运用于城市管理领域各环节,共享公共数据;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建立城市管理应急保障队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高效。
  (七)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推动党务业务服务“三务”深度融合,形成城市管理党建服务品牌;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政策和项目咨询机制,推动城市管理领域专家参与重大决策和事项;加强城市管理正面宣传,建立并落实普法宣传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有效供给便民服务。
  四、实施步骤
  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管理办法》,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3年3月–4月)
  1.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启动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创建工作;
  2.完成自评得分材料、创新做法和特色亮点实践案例的整理汇总;
  3.完成申报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年5月–10月)
  1.各街道、各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准备工作台账;
  2.创建领导将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政府。
  (三)第三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1.对照各项考核评分细则,根据省城管联席办反馈整改意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和提升;
  2.完善工作台账;
  3.做好迎接省考核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创建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的工作部署,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抓好创建工作。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材料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指标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下,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全面落实各项指标和任务。要对各项细则中明确的责任范围,认真准备基础资料和工作台账;要对细则中涉及的各指标数据,立即进行对照测评,未达指标的项目迅速落实整改。
  (三)强化督查考核。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和节点开展督查,督促创建成员单位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和未达指标项目,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达标,力争以最佳状态通过省专家组现场考评,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附件: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责任分解表


  附件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责任分解表


项目

指标及分值

指标内容

责任部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一、否决项

——

——

——

——

(一)近两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应急局

(二)近两年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及其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生态环境局

(三)近两年内在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应对处置不力,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及严重不良后果。

各责任单位

(四)近两年内在城市管理方面发生重大社会舆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城管局

二、基础项
200分

(一)

经济发展

15分

——

——

1.经济稳健发展,运行处于合理区间。(5分)

发改委

2.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10分)

发改委

人社局

(二)

社会文明

15分

——

——

3.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90,省级以上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85分。(8分)

宣传部

(文明办)

4.法治建设满意度≥90分。(7分)

司法局

(三)

生态优良

60分

———

——

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10分)

生态环境局

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浓度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10分)

生态环境局

7.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实现长制久清。国省考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0%。(15分)

水利局

生态环境局

———

——

8.“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15分)

生态环境局

资规局

9.城市建成区噪声达标率≥85%。(5分)

生态环境局

10.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95%。(5分)

城管局

二、基础项
200分

(四)

安全发展

20分

——

——

1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15分)

应急局

1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市民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5分)

公安局

(五)

美丽宜居

90分

——

——

13.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成效明显,设区市每个行政区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不少于5个、县(市)不少于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完成率达到100%、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其中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比例≥70%。住宅物业区域内飞线充电,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现象。(15分)

住建局

溧城街道

14.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修缮率≥60%。(10分)

住建局

文旅局

资规局

各街道

15.公园体系完善,大、中、小级配合理,类型丰富,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十分钟服务半径覆盖率≥85%。(10分)

城管局

16.城市建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室内、室外各类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面积≥1.5平方米/人。(5分)

应急局

17.社区生活、交通出行、公共建筑、公园绿地以及信息标识等无障碍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市政设施全民全龄友好,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到100%,设施管理良好。(10分)

城管局

18.居民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10分)

水利局

二、基础项
200分

(五)

美丽宜居

90分

——

——

19.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9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10分)

城管局

20.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上要求。(5分)

卫健局

21.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完成当年度省级考核目标。(5分)

住建局

22.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10分)

政法委

三、评价项
800分

(一)

容貌品质

150分

1.街景容貌

50分

(1)街容街貌整洁有序,无乱搭建、乱张贴、乱刻画,无乱扔杂物,无杆线私拉乱接、车辆乱停乱放、私自占用车位现象。(8分)

各街道

(2)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和“多杆合一”“多箱并集”建设改造,重点区域架空线能入尽入,沿街杆、箱实现减量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8分)

城管局

工信局

(3)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整体设计协调美观,与街景容貌相融合,形成与地域文化和人文风貌相匹配的特色街区。(12分)

城管局

(4)城市重点区域的沿街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标志性建(构)筑物实施美化亮化,管理维护规范,形成连续、优美的街道界面。(10分)

城管局

(5)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相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良好。街巷更新体现地域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12分)

各街道

文旅局

住建局

资规局

三、评价项
800分

(一)

容貌品质

150分

2.建筑外观

10分

(6)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清洗,保持完好、整洁。(5分)

各街道

(7)各类新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和设施符合详细规划相关要求,造型、色彩、装饰以及附属设施等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5分)

城管局

资规局

3.园林绿化

20分

(8)城市绿地、树木得到有效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绿地养护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良好,设施安全完好,养护质量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要求。(10分)

城管局

(9)立体绿化得到有效实施,近3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立体绿化实施率≥10%。(10分)

城管局

4.农贸市场

25分

(10)农贸市场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经营管理、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等制度完善并有效落实。(10分)

城管局

(11)内部环境干净整洁、设施完好、运行有序,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处置及时。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合理、停放有序。(15分)

商务局

城管局

5.滨水空间

20分

(12)充分运用城市河道、湖塘,形成生态和谐、布局精致的滨水空间。积极推进滨水空间特色风貌塑造,设施符合布局合理、功能匹配、尺度宜人、风貌协调、景观优美、安全舒适和绿色生态等要求,形成可漫步、可驻留、可阅读、有温度的魅力水岸空间。(10分)

城管局

水利局

(13)建立实施巡查制度,推行综合养护以及网格化管理,设施功能完好,水面、岸坡无暴露垃圾、无杂物杂草,无污水直排、无黑臭异味。(10分)

6.户外广告

25分

(14)编制并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规范,设置符合规划和标准要求。城市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有控制与引导措施,彰显城市特色。(15分)

城管局

(15)管理制度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定期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和巡查维护,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10分)

三、评价项
800分

(二)

市政设施

120分

7.道路桥梁隧道

30分

(16)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的道路网络系统配置合理,路网密度≥8km/km2,面积率≥15%。街巷微循环系统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逐步完善,主次干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连续设置率100%,城市道路网与公路网有效衔接。(10分)

住建局

(17)快速路和主次干路、高架桥、地下道路等路面平整、无明显破损。桥梁维护管养到位,无危桥。城市支路、小街巷路面设施完好、平整,排水畅通。交通护栏等隔离设施完好,杆线无废弃、无倾斜,无安全隐患。(10分)

公安局

城管局

(18)道路沿线各类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松动、断裂、沉降、缺失、堵塞现象,完好率≥98%。(10分)

城管局

水利局

住建局

8.地下管网

25分

(19)完成地下管线排查,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建立污水等管网工程可追溯的质量管控体系。(10分)

水利局

资规局

住建局

20)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监管的地下管廊保持完好。(5分)

资规局

(21)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提供监测预警、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等服务和保障。(10分)

行政审批局

9.排水防涝设施

25分

(22)建立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5分)

住建局

(23)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得到持续提升,考核年基本消除上一年度积淹水片区。(5分)

(24)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按期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0分)

水利局

(25)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建成区面积比例≥50%。(5分)

住建局

三、评价项
800分

(二)

市政设施

120分

10.服务设施

20分

(26)功能照明设施完好率≥99%。(5分)

住建局

(27)路牌、宣传栏等设施完好,标识内容清晰。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规范、功能完好、整洁美观。(10分)

城管局

交通局

(28)市政消防设施按相关标准要求规范设置,性能状况完好。(5分)

住建局

水利局

11.无障碍设施

20分

(29)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具有良好的系统性和衔接性,与周边环境相协调。(5分)

城管局

(30)主要道路、商业区、大型居住区出入口、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台、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按标准设置盲道,有高差时设有缘石坡道。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5分)

城管局

公安局

(31)管养维护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内容,保持设施完好、连续畅通。(10分)

城管局

(三)

环境卫生

130分

12.垃圾分类

45分

(32)城市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健全。垃圾分类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政策法规保障有力,监督检查长效常态,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大分流、细分类”处理体系。(10分)

城管局

(33)限塑减塑、限制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止餐饮浪费等源头减量措施得到有效落实。(5分)

市监局

(3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精细,无明显臭味、垃圾满溢。生活垃圾四分类小区覆盖率≥90%。(10分)

城管局

三、评价项
800分

(三)

环境卫生

130分

12.垃圾分类

45分

(35)建立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处置体系,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得到及时处置;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10分)

城管局

(36)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的收储运处体系完善,园林绿化垃圾综合利用率≥70%。(10分)

13.环卫设施

35分

(37)生活垃圾转运站实施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改造提升,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行。(5分)

(38)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适度超前、运行规范,垃圾焚烧处理设计能力达到清运量的1.1倍;具备生活垃圾应急填埋能力,具备条件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规范封场和生态修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炉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等配套设施能力充足、达标排放。(15分)

(39)规范化、集中式的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成投运、能力充足、运行规范。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制度建立,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和使用标准完善。(10分)

(40)环卫停车场、环卫工人休息间等环卫作业配套设施配套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常态运行。逐步配套完善新能源车充电桩。(5分)

14.环卫保洁

20分

(41)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配备充足,推广使用小型机械保洁车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92%,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率逐步提高。(10分)

(42)城市环卫车辆结构优化,国III以下柴油车辆全面淘汰,新增的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5%。(5分)

(43)清扫作业符合要求,保洁质量达到标准,城市道路、人行道、隔离墩等干净整洁卫生。(5分)

三、评价项
800分

(三)

环境卫生

130分

15.厕所革命

15分

(44)城市公厕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指引清晰,实行免费开放,建成区公厕密度≥4座/平方公里。组织社会厕所对外开放,有效补充城市公厕公共服务供给。(5分)

城管局

(45)城市公厕设施建设、日常管养达到标准要求,无障碍和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建成区环卫公厕二类以上占比≥70%,第三卫生间配建率≥30%。(10分)

16.扬尘治理

15分

(46)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体系健全,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地方主管部门联网。(7分)

住建局

(47)港口、码头堆场、未开发城市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8分)

交通局

各街道

生态环境局

(四)

公共秩序

100分

17.占道经营治理

20分

(48)合理布局、规范设立经营疏导点,补充便民功能,促进经济繁荣。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环境卫生标准和管理责任人,保持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超时、超范围经营现象和禁止区域、时段内露天焚烧或露天烧烤行为。(10分)

城管局

(49)严格规范占道经营管理,城市道路、背街小巷管理规范。(10分)

18.违法建设治理

20分

(50)违法建设认定、联防共治、多维防控、台账和销号管理、督查考评等制度健全,违法建设查处和长效防控机制完善。(10分)

(51)建有防违控违信息化处置平台,群众投诉处置率≥90%以上。(10分)

三、评价项
800分

(四)

公共秩序

100分

19.停车设施建设管理

40分

(52)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完善停车设施布局,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共享,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以上,形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10分)

公安局

城管局

(53)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符合相关规定,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数的2%,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使用管理规范,标识明显,无随意占用现象。(5分)

(54)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健全,城市停车指标体系及配套评价制度完备。互联网租赁(公共)车辆投放设置合理,管理有序。停车收费行为规范,无不执行政府定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超公示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15分)

溧阳国投

市监局

(55)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公共停车设施动态数据联网比例≥40%。(10分)

溧阳国投

20.城市交通堵点治理

20分

(56)优化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应用问题滚动排查整改,城市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科学规范,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95%。(10分)

公安局

(57)常态化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城市道路交叉口机动车交通守法率≥99%,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90%。(10分)

公安局

(五)

执法规范

100分

21.执法队伍

30分

(58)制定并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人,协管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人。(10分)

城管局

(59)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持证上岗,无违规违纪、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行为。(10分)

(60)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录用规范,严格按规定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行为规范、举止文明。(10分)

三、评价项
800分

(五)

执法规范

100分

22.执法监督

35分

(61)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察暗访等。(10分)

城管局

(62)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和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到100%。(10分)

(63)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监督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规范。(5分)

(64)相关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业务指导有力,监督管理到位,并建立相应的监督考评制度。(10分)

23.执法协作

10分

(65)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并有效实施,形成工作合力。(5分)

(66)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5分)

24.执法服务

25分

(67)按标准设置城市管理执法服务站、城市管理社区工作站等便民功能服务载体,并做到日常管理到位、载体功能完好、服务规范有效。(10分)

(68)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进小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各类日常咨询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15分)

(六)

工作保障

100分

25.组织领导

25分

(69)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落实运行规则,研究解决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高位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的作用。(10分)

(70)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效实施,城市管理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考核内容。(10分)

(71)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在处置重大事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等过程中,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形成工作合力。(5分)

三、评价项
800分

(六)

工作保障

100分

26.政策资金

25分

(72)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建设,法规、规章、制度配套健全,形成完备的城市管理标准和工作评价指标体系。(5分)

城管局

(73)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经费应给予必要保障,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城市管理执法日常巡查、执法执勤等用车配备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城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三,其中一线执法人员比例不低于90%。(10分)

(74)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收入正常增长,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年龄结构合理,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10分)

城管局

财政局

27.改革创新

15分

(75)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食品安全、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市创建等重大行政决策和社会事项中发挥重要作用。(5分)

城管局

(76)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的精细化管理和快速处置机制并有效实施。(5分)

城管局

(77)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在违法建设治理、户外广告管理、垃圾分类和治理、渣土运输处置、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等方面信用监管措施有力,激励措施完善,并定期通过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信用监管结果。(5分)

发改委

城管局

28.科技赋能

15分

(78)拓展城市管理领域智慧应用,覆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渣土运输处置、违法建设治理、公众服务等方面。(5分)

城管局

(79)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移动通讯等前沿技术运用于城市管理领域各环节,实现非现场监管、移动电子执法和风险预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方式的应用。移动电子执法覆盖率≥90%。(5分)

(80)共享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国土规划等领域公共数据,数据更新率≥90%。(5分)

行政审批局

市域治理

指挥中心

三、评价项
800分

(六)

工作保障

100分

29.应急处置

20分

(81)针对抗洪抢险、防洪排涝、冰雪台风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组织编制城市管理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5分)

城管局

(82)配置相应的应急保障装备和服务工具,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建立城市管理应急保障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5分)

(83)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高效,并在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城市重大活动中部署迅速、行动有力。(10分)

(七)

共治共享

100分

30.党建引领

15分

84)推动党务业务服务“三务”深度融合,形成城市管理党建服务品牌。(5分)

组织部

民政局

住建局

城管局

(85)建立党建引领多方共建机制,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整治和管理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社区党组织的物业管理服务多方联动机制实现全覆盖。(10分)

31.基层治理

25分

(86)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10分)

行政审批局

市域治理

指挥中心

(87)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自治管理。(5分)

各街道

(88)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约率、履约率达到100%。(10分)

32.社会协同

10分

(89)建立健全政策和项目咨询机制,推动城市管理领域专家参与重大决策和事项,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5分)

城管局

(90)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决策辅助作用,每年开展交流合作活动不少于两次。(5分)

三、评价项
800分

(七)

共治共享

100分

33.宣传引导

30分

(91)加强城市管理正面宣传,建立并落实普法宣传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凝聚社会共识。(10分)

城管局

(92)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建立城市管理志愿服务队伍,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10分)

(93)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满意度调查和评价,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10分)

34.便民服务

20分

(94)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形成15分钟社会生活圈。积极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工作,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50%。(5分)

各街道

(95)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0平方米。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20平方米;既有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15平方米。(5分)

(96)制定实施城市管理领域公共基础设施便民服务共享方案,依托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岗亭、城市管理社区工作站、便民服务窗口、停车收费亭、公共厕所等,拓展服务功能,有效供给便民服务。(10分)

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