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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杰同志任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万琦同志任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鸿浩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凯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虞锡平同志任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丽萍同志任市公安局中关村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乐珊同志任市财政局戴埠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岚炳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古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春燕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文燕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市市政市容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马俊同志任市市政市容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俊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晓春同志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市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
周觅肸同志任江苏平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溧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丁红同志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秋平同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狄双华同志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伟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杰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平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潘淑娟同志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毛洪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峰同志江苏平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