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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目湖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镇政府(办公室)结合《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8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职能2条,法规文件及解读1条,计划规划2条,财政信息3条,业务工作2条,公示公告6条。本年度,镇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办结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2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天目湖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以扎实作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部分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要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网站管理能力仍需提升,要加强业务学习,增进经验交流,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天目湖镇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10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