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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溧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纲要》、《常州市医疗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医保局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对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推进职能转变。编制完善医保局权力责任清单,梳理调整权责事项,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事项于法有据。积极落实上级政策。二是注重运用法治化方式行权履职。指导“两定机构”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依法规范基金使用管理,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选优配齐基金监管工作队伍。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开展责任追究。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医保监督机制。针对两定机构使用基金情况,根据提取的数据进行提前预防、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责任约谈。
(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自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通过党组会、局事务会研究讨论和审议重大事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审查要求。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关联度大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难点、堵点及相关社会矛盾。全年按时办结省、市各级12345平台工单600余件、“阳光信访”系统办件15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100%。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利用周一例会、干部全体会、“三会一课”等时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医保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和全市法治系统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医保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
(四)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构建监管大格局。不断完善行刑、行纪衔接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的联合办案机制、与纪检部门的线索移交机制,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闭环监管机制,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努力形成部门协同监管合力,构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的大监管格局。二是完善监管新模式。结合日常监管、审核稽核、举报办理、智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线索,针对使用医保基金的不同主体,采用地毯式、清单式、项目式、标准式、结构式、联动式的“六式”检查新模式。截至目前,完成对517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追回医保基金963.63万元,处罚违约金82.19万元。三是扎实推进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完成两定平台招采子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完成8个批次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调查,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全流程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的要求开展口腔种植工作。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落实医保局“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二是重视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培养。持续改进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指标,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重要考核要素。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培训。结合医保政策“八走进”活动和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一条例两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异地就医等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度。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目标和要求,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现有的一些机制还不够健全,法治工作中的部分问题还难以解决,法治机制有待完善。因人员有限,专业有限,法治宣传还有待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军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医保局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局事务会议,专题审议年度党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法工作计划、重要制度文件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指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统筹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关于2023年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明确工作部署安排。
(二)强化指导督促。及时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重大立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认真配合江苏省、常州市关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两定机构以及参保人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组织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基金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断提高基金监管水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医保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l.不断完善医保法治机制。在认真研究学习宪法法律、医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医保工作的法治机制。
2.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继续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律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社会保险、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教育引导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深化定点医药机构法治宣传教育。以依法诊疗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