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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溧阳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要求,做到目录齐全,及时发布,分类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指派专职人员具体承办本局的公开事宜并对其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促进全局的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微信公众号“溧阳信访”共发布信息951篇。全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件0件。三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积极参加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素养不足,缺少专业的建设、运行、管理人才,专业能力有待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