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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金融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内容,定期检查主动公开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宣传力度。全年共发布部门动态类信息38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工作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期按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定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2023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内容保障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核查具体指标体系,自觉接受上级部门核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及时梳理报送相关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渠道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丰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