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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2023年,全市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积极参与“法援惠民生·双争建新功”专项活动,承办了一批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经考核和研究,决定授予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等5家单位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史彩菊等10名同志为“法律援助工作优秀承办员”,对2023年办结的“施某某监护权变更纠纷案”等10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件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的法律援助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承办员和优秀案件名单
溧阳市司法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承办员和优秀案件名单
一、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5家)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江苏博爱星(溧阳)律师事务所
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淳石律师事务所
江苏泽群律师事务所
二、法律援助工作优秀承办员(10名)
史彩菊 杜 鹃 石 昕 狄 蓉 陈俊存
仇雅南 管曾敏 马 辉 马 庆 葛雅倩
三、法律援助优秀案件(10件)
“施某某监护权变更纠纷案” 承办人:芮雪萍
“雷某共有纠纷案” 承办人:周青青
“陈某共有纠纷案” 承办人:徐旭东
“虞某等25人劳务合同纠纷案” 承办人:王琴娥
“吴某等7人劳务合同纠纷案” 承办人:张亚丽
“樊某等12人追索劳动报酬案” 承办人:张军伟
“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案” 承办人:查 俊
“何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承办人:潘 婷
“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承办人:冯 雪
“朱某交通肇事罪案” 承办人: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