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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溧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深化远程公证服务”和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司电〔2024〕7号),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度、服务力和满意率,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性、便捷度和供给力,建成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引导法律服务力量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打造“溧即援”法律援助品牌,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全覆盖,加大对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服务对象
以全市行政村为单位,为村(社区)委、村(社区)群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明确服务模式
1.各村(社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联络点开展现场服务;
2.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提供指引、预约服务;
3.依托“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热线电话等开展线上服务;
4.为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服务、代办服务。
(三)明确服务内容
1.法援惠民百村行
结合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联络点公示法律援助申请事项清单、申请表,排查低保、重度残疾、高龄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联络点覆盖率达100%。各镇(街道)在条件成熟的法律援助联络点中,优选1-2个具有优秀基层法律服务经验和亮点特色的村(社区),将法律援助联络点升级为品牌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运行流程标准,完善相关信息公示,实现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运行。(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法治宣传百村行
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百姓议事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积极落实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责任,深化“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重点,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公证服务百村行
依托各乡镇(街道)远程公证服务办证点,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工作,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做到一次办结、即时办结。各村(社区)强化远程公证便民服务宣传,为行动不便人员、老年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对于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畅通绿色通道,保障快捷方便的公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责任科室:公证处)
4.法律咨询百村行
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服务资源,根据村(社区)实际、结合重点节日开展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现场咨询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通过预约服务、“坐堂服务”、上门服务、电话和微信解答等方式,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村(社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提供法律服务指引。(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人民参与与法治促进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
5.人民调解百村行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司法所对村(社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社区)“百姓议事堂”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人民调解员+律师+政府(镇、村)工作人员+网格员”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助推基层调解工作见实见效。(责任科室:人民参与与法治促进科)
6.“法治体检”百村行
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志愿律师等,深入走访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企业,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找到经营管理的“痛点”、堵塞法律风险的“漏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帮助化解法律难题。为乡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法律法规解读等专项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乡村企业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助推乡村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发布计划(4月初):各司法所与各村(社区)共同谋划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活动形式、商定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立计划,统筹各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汇总报送各村(社区)工作计划,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制定全市方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活动启动仪式,发布全年活动计划。
2.全面推进,重点指导(4月-10月):各司法所对照工作计划有序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具有地域特色的活动可邀请市司法局指导、策划,共同开展覆盖面更广、综合性更强、服务内容更丰富的活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各司法所推进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工作,全市在各镇(街道)重点培育的法律援助联络点中优选5-6个,升级打造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原则上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立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3.宣传总结,推广经验(11月):各司法所指导各村(社区)积极开展服务,总结工作方法,挖掘典型服务案例,打造服务品牌。综合考虑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将于年底开展典型服务案例评选,并对优秀案例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专项行动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基层社会治理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专题研究部署,做好组织发动,确保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全面统筹协调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强化整体谋划和周密布置,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措施。各司法所做好牵头搭台、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主动提供服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分类指导
各司法所在做好公益法律服务的同时,要积极摸排服务需求,满足不同服务对象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收集服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指导建议。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公共法律服务百村行”专项行动是为基层提供法治保障的公益性活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注重总结,及时收集、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