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依照《条例》,不断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住建局全年行政发文63条,主动公开7条政府信息,其中法规解读类信息占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占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占4条,年度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溧阳市住建局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线上19件,线下14件,其中包括有约谈3件;其中1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22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重复处理;此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溧阳市政府政务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住建局办公室提供咨询、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为: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以局办公室牵头,局政策法规处提供专业指导,组织局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创新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建立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创新共享联办机制,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收到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件均依法按时答复,回复率100%。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窗口事项进驻工作有序推进,目前住建局在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应进必进”事项共56项已全部进驻;窗口积极对接相关职能科室及行政审批局相关科室进行政务服务网完善相关工作。2023年全年,局窗口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总计3724件,办结率100%。认真做好法规工作,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共6份进行初步清理,其中拟废止0份,仍保留6份。2023年度,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3件,依法处理行政诉讼案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三是民生保障能力实现新跨越。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4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1件,其中:主办19件、协办12件,重点提案2件,办理工作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我单位收到信访平台下发信访件数量208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6%。其中国家信访局下发9件,较去年同期下降40%,已全部办结;收到来信来访50件,较去年同期下降62.1%;收到上级领导批示交办“重点信访事项”20件、省厅交办信访件2件,均已及时办理化解或调查答复;收到12345平台下发信访投诉223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86%;数字城管平台下发数量2770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2%;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攻坚行动中下发的13个问题已全部化解。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