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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武进“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厂中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现场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从根本上遏制事故发生,根据《戴埠镇2024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4月11日,戴埠镇召开了“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戴埠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戴埠镇消防中队、“厂中厂”出(承)租方,共计112人参会。
戴埠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书记曾锋传达了戴埠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常州、溧阳市 “厂中厂”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并对“厂中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厂中厂”发包出租安全生产合规告知书》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外包外租行为,推动承发包和承出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违法外包外租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要深入推进“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压实出租方、承租方“五个一”责任:即一份安全管理协议、一张风险管控清单、一名安全管理统一协调人员、出租方每月牵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戴埠镇专职消防队队长胡俊表示,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基础。针对接下来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求其限期内全部整改到位,不留任何安全死角。
戴埠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军就推进“厂中厂”具体工作落地,提出3点要求: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出租方和承租方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解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关键时候就可能“栽跟头”,甚至“吃官司”。二、行动上要坚决落实。出租方和承租方要严格对照“五个一”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责任上要充分压实。要完善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压实压细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
下一步,戴埠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以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完善落实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并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镇区“厂中厂”整治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