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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5 浏览次数:    来源:司法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相关信息:

  • 关于对《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等有关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后起草了《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8日。

如有意见请致电0519-87276032或通过电子邮箱x87276032@126.com反馈情况。

附件: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溧阳市司法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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