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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职责制度建设以及处理劳动争议工作流程,及时化解因劳动争议引起的不稳定因素,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人社局召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会,20余家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管振华表示,规上企业广泛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企业合法用工,通过多种形式推动用人单位建立争议协商和解机制,通过协商和解化解争议。仲裁科科长黄彧针对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等进行了培训,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答疑。
下一步,人社局将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政策、调解方法技巧等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政治素养和办案能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强化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企业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效能,将更多争议实质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更加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