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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搭建营商办统筹协调、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以“信用惠民”省级试点为契机,拓展“信易+”系列应用场景,建立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信用画像。健全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保障信用信息安全,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有序推进价费管理。加强重点节日、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动态调整公布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水电气行业收费行为,推动水电气领域政企共担机制落地见效。及时制定《溧阳市新建居住区政府投资建设电力接入工程实施细则》,推进存量项目及时落实政府投资。
(二)强化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规范决策行为。严格落实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均遵从党委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对代市政府拟稿的《关于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紧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修改《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提升审查质量。三是发挥专业法律人士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三)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监管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2023年,实施抽查任务3次,其中单一部门抽查2次,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件103件、部门信箱来信6件,办结率100%。三是推进专项整治。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实施方案3份、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1个,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累计4次督导检查,强化发热电企业危化品使用监管。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把法律知识学习及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2次,深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立足委工作职能,做好应急物资、市政服务价格、用电用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能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和政策落实,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管家”服务行动,助力保生产、稳市场、安民心。加强国防动员普法,完成中小学《人防知识读本》征订发放工作,组织全市“9.18”警报试鸣等系列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动(人防)工作在各类媒体、平台的宣传力度和频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今年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主要负责人对新修订《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作解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人大决议、决定和政府政令,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委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依法行政的主观意识培育还不够到位,法治工作缺乏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理顺制度机制、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为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发改力量。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规范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决策。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继续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严格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常态化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