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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溧阳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本委网站维护、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及OA办公系统工作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夯实制度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市发改委政务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制度》,使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我委已在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公开了政府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内容。今年以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件。截至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按时办结6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1件,申请信息我委不存在5件。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政风、行风、依法行政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底对各科室的考核,使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求各科室加强对保密审查工作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强化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方面公开不够及时;科室提供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加强信息公开件的收办登记及时性;回应关切内容少等。
为此,我委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高质量完成16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