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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溧阳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规〔202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溧阳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4月,溧阳市财政局和溧阳市司法局商议,参阅省、常州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定溧阳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发出关于征求《溧阳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部门意见。5月13日市财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经讨论同意出台该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一条。主要包括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的定义、使用范围、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一是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的定义。本办法所称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是指为推动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由省、市本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资金。
二是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一)调查评估费用。是指开展调查评估发生的费用。 (二)交付接收费用。是指登记接收、台账管理、档案文书、组织宣告等发生的费用。(三)监督管理费用。是指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风险评估、异地跟踪监管、脱漏管查找、协助追逃、突发事件处置、考核奖惩等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监控费、医疗检查费、调查评议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费用。(四)教育帮扶费用。是指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的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困难救助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特殊教育等发生的购买服务、项目委托、法律咨询、 资料、材料、专家授课等费用。(五)公益活动费用。是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所发生的场所建设(场租)费、场地维护费、工具费、交通费等费用。(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各类信息系统平台的应用、咨询和日常管理维护费以及业务线路租用费,技术设备、通信信息设备和业务管理软件开发等日常消耗费用。(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相关费用。是指弥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所发生的部分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障等费用。其中,省级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弥补社会工作者的费用,不得超过省级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的 50%。(八)其他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支出费用。
三是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将省级、市本级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和其他渠道筹集的社会资金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省级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主要补助到受委托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的司法所,且不低于全部补助资金的 70%。
四是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省和市本级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管理成果运用。社区矫正机构、各镇(街道)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保障社区矫正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挤占挪用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镇(街道),将削减或暂停当年度的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拨付,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