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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做好本部门及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5条,及时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重点领域栏目信息,畅通公众意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48件,常州市政府协办8件,所办案件均处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策解读内容审核,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件类33篇,其中制作图文解读11篇、制作专题专栏11期、视频直播16期、新闻发布会5期、开展意见征集9期、政策性在线访谈9期、政策咨询在线调查16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妥善调整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优化政府采购、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信息等栏目,保证正常运营维护。针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相关页面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增强政府门户网站的认知度和竞争力,完善网站的功能和内容,将页面设置更加合理,便于使用者查阅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通过细化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考核栏目量化供考核计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突破性创新工作仍需探索。
2024年,政府办公室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为切实提高各单位联络员工作能力,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各基层单位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发布权威信息,聚焦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采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多方位解读政策文件,使政策内涵透明、易懂,避免误解误读。加强政民互动栏目建设,认真选题、精心制作,提升互动交流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督查检查质效,主动排查风险、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年度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