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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气处理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60吨及废水处理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700吨进行综合利用事宜。按照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办理程序,对跨省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该公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21日。在公示期间若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拟同意该公司接受本次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转移,转移日期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19-87888217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