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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金百合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门窗生产扩建项目
溧阳市社渚镇桃园路8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600万元,利用厂房面积7106.40平方米,年产50000平方米铝合金外窗、30000平方米中空夹胶玻璃。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磨边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中空玻璃合片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米高2#排气筒集中排放。未捕集的合片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玻璃边角料、中空玻璃不合格品、玻璃沉渣、金属边角料、胶条边角料、铝合金外框不合格品出售综合利用;危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