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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蓝固新能源)
发布日期: 2024-09-24 浏览次数: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蓝固(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2.1万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溧阳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龙山大道西侧

基本情况:拟投资105866万元建设年产2.1万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1万吨电子专用材料(年产0.1万吨固态电解质粉体、年产2万吨固态电解质浆料)的生产规模。

1、废水:制纯水浓水、冷却系统强排水接管至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高温合成废气经四级水喷淋处理后由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固态电解质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产品1喷雾干燥废气由3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产品2喷雾干燥废气由3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微米化、纳米化废气、分装废气及浆料固体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罐区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源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铁杂、除尘收尘、废布袋,物资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包括过滤渣、废滤芯、废滤袋、清洁废物、废活性炭、废污泥、蒸发浓缩液、废包装袋/桶、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机油桶、检验废物、实验室废耗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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